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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自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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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城·地铁口·TOD江景大城
最低首付拥有地铁江景房
建面65至116平两房到四房的全能户型
舒适高层与私密洋房任意选择
项目区位图:
项目鸟瞰图:
项目楼栋分布图:
编辑
【品牌实力】世界金地环球实力,中国房企TOP10
【建筑类型】花园洋房、高层产品
【建筑风格】首创学院系著作,多次获得Pro+Award普罗奖。金地首入榕城,深入剖析城市文脉,汲取当地人文特色,融合大学城板块学府特性,选取来自剑桥大学,哈佛大学等世界知名学院元素。
————经典赫石系列实景图:
【物业价值】金地物业,中国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盖洛普客户满意度99%。
通过线上“享家”+线下“管家”服务模式,搭建智慧社区享家APP,以专属26°管家服务,予客户7*24*365贴心服务。
—————金地物业:
【交通出行】项目处于地铁2号线运行线苏洋站300米左右位置,苏洋站对面即有苏洋公交枢纽站(在建),地铁5号线(在建)、轨交A1线(规划)。同时处于桥头堡位置,闽侯大桥、闽侯二桥(即将通车)、闽侯三桥(规划中)就在家门口,10分钟左右即可过桥前往甘蔗荊溪。同时享有家门口的南江滨大道(规划中),交通出行多样化十分便利。
地铁:
【品质生活】TOD项目,半小时品质生活圈。TOD大城市圈生活的出现,地铁二号线更一线串起大学城高新区、金山生活区、闽江北CBD,苏万宝商圈,途经6大城市综合体,近享10公里闽江视野、鲤鱼台国宾馆等8大城市级资源,15分钟内抵达大学城高新区商业中芯;20分钟可享金山、万达爱琴海购物生活;30分钟内闽江北CBD,苏万宝商圈的繁华触手可及。
TOD项目:
【教育资源】全龄教育,自在成长。
近邻大学城板块,福州大学、闽江学院、江夏学院等高等学府环绕,文化教育气息浓厚。自建国际双语幼儿园,打造“近、全、优”全龄段教育资源,共育人文高地。
项目自带幼儿园效果图:
【商业娱乐】😋项目本身配套近2千平特色商业街,可享受家门口的日常购物需求,乘坐地铁2号线3站即可到达东百城永嘉天地、梅园广场(建设中),附近还有博仕后时代购物广场、正荣财富中心、万家广场等大型购物广场,选择多样化,购物娱乐均可满足。
东百城永嘉天地:
【医疗配套】地铁2号线乘坐2站即可到达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三甲),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西区(三甲),上街红十字医院、上街中心卫生院等,医疗资源丰富。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景观配套】🌳项目独享一线闽江上游美景,在家就可看江给予视觉享受体验,家门口是大型沿江的滨江湿地公园(规划中),项目周边还有鲤鱼洲国宾馆、闽越水镇、沙堤市民公园、闽都民俗园、昙石公园等生态场所,居住环境宜人。
一线江景:
舒适高层,欢迎前来参观:
75平样板房:
89平样板房:
🏡私密洋房,欢迎前来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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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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