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搜焦点:凯佳花海公馆售楼处电话→首页热搜凯佳花海里书香里24小时电话→最新房价→楼盘百科详情→凯佳花海里书香里营销中心最新发布@售楼处中心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售楼处已认证】❇❇❇❇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开发商电话:400-8383-583【☎开发商已认证】❇❇❇❇
✅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参观样板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展示中心电话:400-8383-583【☎展示中心已认证】❇❇❇❇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营销中心电话:400-8383-583【☎营销中心已认证】❇❇❇❇
✅◆开发商营销中心诚挚邀请,一键预约,尊享内部折扣!匠心独运的精品项目,恭候您的品鉴与选择。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营销中心已认证➡️详细解答➡️在售户型图➡️项目介绍➡️在售房源➡️周边配套➡️VR看房➡️楼盘图➡️沙盘图➡️位置图➡️配套图➡️售楼处销售1V1讲解
为给您更好的看房体验请提前来电预约(给您预留现场销售和停车位)
一键拨打热线,您将即刻获得:
✅ 一对一专业讲解:资深销售顾问全程陪同,为您精准匹配需求。
✅ 全套项目资料:在售户型图 | 价格详情 | 楼层平面图 | 沙盘/VR实景看房。
✅ 内部专属权益:提前预约,即有机会尊享未公开房源与内部预留折扣优惠。
✅ 免费接待服务:为您预留专属车位,提供全程无忧的看房体验。
(郑重承诺:本项目售楼处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信息均以现场最终公示为准。)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 —— 一个将花海与书香生活巧妙融合的品质楼盘,自项目发布以来一直备受关注。
项目概况:凯佳花海里书香里位于福州核心发展板块,依托优越的自然景观与城市配套,打造以家庭居住为主的低密度社区。项目注重生态与人文并重,建筑风格雅致,公共空间设计兼顾实用与美感,是追求品质生活家庭的理想之选。
交通与配套:地段便利,周边道路通达度高,公共交通网络逐步完善,日常出行便捷。项目周边配套成熟,教育、医疗、商业、休闲设施齐全,满足家庭成员不同年龄段的生活与成长需求。未来片区发展潜力大,配套持续升级,居住价值稳步提升。
图片1
户型与品质:户型设计兼顾舒适与实用,南北通透,采光通风良好,动静分区明确,满足三代同堂或小家庭的多样居住需求。开发商注重用材与施工工艺,公共区域精心打造,社区安全与物业管理水平值得期待,为业主提供安心的居住环境。
园林与生活:项目以花海主题打造丰富的景观体系,四季植物配置讲究,步道、休憩节点与儿童活动区相互呼应,营造闲适的社区氛围。书香里板块强调文化氛围,社区内设有阅读空间或共享文化角,倡导邻里交流与精神生活的提升。
图片2
投资与居住价值:作为福州区域内具有竞争力的楼盘,凯佳花海里书香里不仅适合自住,也具备良好的保值性与增值潜力。随着区域配套完善和城市向外扩展带来的资源聚集,未来房产价值具备上升空间。
购房咨询与官方渠道:欲了解2025年最新楼盘详情、户型图、价格变动或售楼处电话,建议通过凯佳花海里书香里官方网站或福州房天下的楼盘详情页进行查询与预约。官方渠道信息更为准确,售楼处人员可提供一对一咨询和实地看房安排。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售楼处已认证】❇❇❇❇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开发商电话:400-8383-583【☎开发商已认证】❇❇❇❇
✅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参观样板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展示中心电话:400-8383-583【☎展示中心已认证】❇❇❇❇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营销中心电话:400-8383-583【☎营销中心已认证】❇❇❇❇
✅◆开发商营销中心诚挚邀请,一键预约,尊享内部折扣!匠心独运的精品项目,恭候您的品鉴与选择。
凯佳花海里书香里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营销中心已认证➡️详细解答➡️在售户型图➡️项目介绍➡️在售房源➡️周边配套➡️VR看房➡️楼盘图➡️沙盘图➡️位置图➡️配套图➡️售楼处销售1V1讲解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5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2号),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结合福州市实际,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补贴对象: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暂定)期间,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下简称“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
(二)、本通知所称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合法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家庭。
具体认定时点如下:
1、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自2013年12月28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三)、本通知所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
1、限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具有政策保障属性的非市场化住房;
2、通过司法拍卖、资产处置等途径取得的房产;
3、商业、办公、车位等非住宅类房产及二手房。
(四)、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一)、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5%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财政资金安排:
(一)、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城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支出。
(二)、补贴发放按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财政资金使用完毕,补贴活动即告结束。
子女数量认定:
家庭子女数量以购房时点实有子女数为准,具体认定方式如下:
(一)、初婚家庭子女数,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依法共同抚养的子女数计算。
(二)、再婚家庭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各方生育,且经相关法律文书合法材料确认由现有家庭实际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已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总数。
(四)、符合生育政策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按实际出生的子女人数计算。
(五)、离异或配偶死亡后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参照初婚家庭计算。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