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厝远山拾里2025首页网站-房价/地址/最新相关信息配套〢户型图〢福厝远山拾里24小时热线电话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福州建工福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为福州建工集团全资子公司,隶属福州古厝集团,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福州福厝远山拾里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福州福厝远山拾里售楼部电话☎️400-8556-400【营销中心】【已认证】
【2025首发】楼盘详情含开盘消息、交房时间、楼盘详情、房价、户型、详情、得房率、售楼处地址、首页网站、销售中心、楼盘地址、户型图、交通、备案价、项目配套、营销中心、周边配套等详情咨询。
福州福厝远山拾里售楼部电话☎️400-8556-400【营销中心】【已认证】
福州福厝远山拾里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州古厝集团”)于2022年1月由原福州文投集团更名组建而成,是福州市国资委所出资、福州市管的一级大型综合性国有企业。集团以古厝保护、会展赛事 、商贸酒店 、文旅影视、城建交通为五大核心业务板块,承担了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梁厝及南公河口等街区的保护修复与开发利用工作。
集团现有福州建工集团、福州新榕公司、福州公交集团、福州民天集团、福州聚春园集团、福州会展会务集团、福州名城保护开发公司等11家二级子公司。近年拿地开发有新榕金台西郡、新榕金岚秀山、新榕金樾三江、金鼓郡、帝封江2021-62号地块等住宅项目。
此番福州建工成立福厝置业并开发福厝·远山拾里,未来是否向左海、建总、榕发、坤鸿、新投、新榕一样,创立“福厝”品牌,值得关注。建工集团获晋安三远纯商房地块销售指导均价33000元/㎡
近年9月29日,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12.37亿元竞得宗地2022-39号三远片区项目A2出让地块,平均楼面价13468元/㎡,销售指导均价33000元/㎡。
地块位于晋安区上洋路以西,远洋路以北,出让面积32803㎡(合49.2亩),用途为住宅,容积率2.8以下,限高100米。
三远片区位于晋安东区,是福州市近期启动的连片旧屋区改造重点项目。片区交通配套成熟,北侧是地铁2号线上洋站,第三轮地铁8号线拟从片区内部穿过并设置三远站。项目南侧是光明港及光明港公园,具有良好的面河景观,周边生活配套有宜家商业综合体、格致中学鼓山校区、鼓山苑小学等。
目前,三远旧改项目首批成功出让三幅住宅用地,均为国企获得。其中,一幅用于纯安商房建设,已率先备案“鼓山三远A3地块”(工业园区集团开发),一幅为混合商品房项目,安商房占比逾6成(福州新区集团开发),还有一幅为纯商品房项目,即建工集团“福厝·远山拾里”项目。
除了住宅用地外,三远片区还规划商业、小学及2所12班幼儿园。目前,剩余地块出让计划及规划还需以实际为准。
户型鉴赏
117平四房
福厝远山拾里
福州福厝远山拾里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福州福厝远山拾里售楼部电话☎️400-8556-400【营销中心】【已认证】
【2025首发】楼盘详情含开盘消息、交房时间、楼盘详情、房价、户型、详情、得房率、售楼处地址、首页网站、销售中心、楼盘地址、户型图、交通、备案价、项目配套、营销中心、周边配套等详情咨询。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免责声明:本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网络、只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第一时间处理!)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