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总云璟未来售楼处电话【已认证】详情-建总云璟未来特惠提前预约

莆田楼盘发布 2024-11-19 2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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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总云璟未来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福州建总云璟未来售楼部电话:400-8556-400 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时代对地产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先行者需要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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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土拍拿下相邻地块的商服与住宅地块联动运营,还是建总品牌中心定位在火车站南广场,发出的市场信号已经很明显——

聚焦城市运营战略,发挥建造的优势,完善整体布局,凸显项目集群优势,红线内外齐发力,全力升级板块。

福州站南广场的建总品牌中心

此刻,建总瞄准的是,城市高能量片区的统筹,超越以往的开发模式,在火车北站周边试点城、商、居、站一体化的配套,打造一个全新的公共空间。

香港西九龙,所以繁华和文艺,是本土公司强调“交通运营+物业开发”双核,周边添加住宅和商业等公共设施,形成“微型城市”。

香港西九龙(资料图)

一边是寸土寸金的超人气中心地标,一边是可飞抵全国的交通枢纽,上海大虹桥,改变地产主城与郊区的传统二元模式。板块内增加了商务、会展,周边酒店生意极好。

一线城市的核心车站已经完成蜕变,福州北站也正在路上。

2024年起,福州陆续会完成地铁、F1、车站、机场联动的全新布局。TOD型城市会重新调整地产板块价值,引导人们生活跟随轨道线路进行。

位于城区核心的交通枢纽,最有机会升级迭代。

1. 国企品质,居住安心

依托国企的强大背景和深厚实力,建总云璟未来在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方面均有着极高的标准和保障,让业主居住更加安心、放心。

2. 黄金地段,便捷交通

项目地处福州华林北,紧邻地铁1号线,是距离鼓楼最近的国企纯商品房项目。同时,规划中的7号线和在建中的F1快线将进一步提升区域的交通便捷性,形成高效立体的交通网络,无论是日常通勤还是城际出行都能轻松应对。

3. 合理规划,舒适居住

项目总占地约23292㎡,总建筑面积86346.93㎡,容积率2.7,绿化率30%,既保证了居住的舒适度,又充分利用了土地资源。主推建面约79-127㎡的3-4居,满足不同家庭结构的需求,打造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

4. 全维配套,生活无忧

繁华商业:紧邻城市综合体、省体商圈,地铁直达东二环商圈、东街口商圈,让业主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都市的繁华与便利。

绿色生态:周边环绕屏山公园、金鸡山公园、琴亭湖公园等自然景观,为业主提供丰富的休闲健身场所,享受都市中的绿色生活。

医疗健康:近邻省二人民医院、省立医院北院等优质医疗资源,为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教育资源:琴亭小学、西园小学、福州七中琴亭校区等名校环伺,让孩子从小浸润在浓厚的书香氛围中,赢在起跑线。

5. 星级服务,尊享礼遇

项目配备星级物业服务,围绕社区、安全、人文、医疗、定制、智慧六大板块,打造专属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关怀到紧急情况的快速响应,都让业主感受到无微不至的尊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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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网络、只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第一时间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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