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誉湖售楼中心24小时热线【最新】榕发誉湖售楼处电话@榕发誉湖售楼处/户型/楼盘详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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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誉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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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类型: 住宅
区域板块: 晋安区 晋安东区
产权年限: 70年
项目特色: 改善好房
开发商: 福州榕发置地有限公司
楼盘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板桥路榕发观湖中心10层
楼盘户型: 4种户型,建面:140-160㎡ 4室2厅2卫 (建面:140)
装修情况: 毛坯
交房时间: 2025年12月
开盘时间:2024年1月中旬
绿化率: 30%
容积率: 2.8
占地面积: 32亩
建筑面积: 8万方
总户数: 376户
当期户数: 376户
车位比: 1:1.4
物业费: 4.6元/平
车位: 539
物业公司: 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楼盘介绍
榕发誉湖是晋安区目前唯一在售南向看湖项目,第四代住宅2.0版本,连片大露台,利用率高,私密性好。智能归家系统,无阻通行。架空层泛会所,业主私享。风雨连廊设计,小区内部无惧风雨。46米超宽大门,尽显归家尊荣仪式感。最新堂心户型设计,空间最大利用化。
项目位于化工路与前横路交汇,接二环通三环,10余条公交路线汇聚,便捷路网,瞬达全城;步行约50米可达换乘之王一一地铁4号线横屿站口,1、2、5、6号线接驳,满城繁华倾刻即享。
商业配套:泰禾广场、东街口、王庄、台江万达等。
周边配套齐全,医疗配套:省儿童医院、省立医院、协和医院等。教育配套:项目南侧紧邻榕博小学(东区),具体划片以教育局规划为准。自然资源:晋安湖公园,福州市区面积最大,生态系统最丰富。
对望省内最大摩天轮(未投入使用),举步即达市少儿图书馆(在建中)、市群艺馆(未投入使用)、市科技馆(在建中)、市体育馆等人文地标,丰盈精神世界的同时,更涵养一座城市的丰厚底蕴。
榕发·誉湖近邻晋安湖公园,更有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串联组团;约1710亩的山水画卷足以媲美纽约中央公园;地标级的福道更是咫尺在望,抒写接轨国际的公园生活范本。
化工路与前横路交汇,接二环通三环,10余条公交路线汇聚,便捷路网瞬达全城;
步行约50米可达换乘之王——地铁4号线横屿站口,1、2、5、6号线接驳,满城繁华倾刻即享。
约500米直达东二环泰禾商圈,以及与宜家综合体、天之眼城市文化广场(在建)、世欧广场等四大商圈叠加覆盖,构筑百万级城市商业中心,同频世界摩登都会,肇启福州繁华新篇。
项目周边1公里内有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东区)、十一中(分校);2公里内有晋安机关幼儿园、榕博小学、晋安区教师进修附属小学、鼓山中心小学、福州三中(晋安校区);3公里范围内华伦中学(晋安校区)、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十中。名校云集,学风蔚然,沉淀丰厚人文底蕴。(不承诺入学)
与此同时,省二人民医院(东二环院区)、省儿童医院等三甲医院近而不邻,给家人更多安心守护。
榕发·誉湖以蜚声国际的意大利米兰「垂直森林」设计理念为范本,在约1710亩自然绿境与CBD繁华新中芯之上,承袭山水之城底蕴,以绿意错落的自然立面、垂直生长的空中森境,著写建筑与自然融合共生的人居范本,为福州开启超长景观界面的空中庭院生态奢宅4.0时代。
榕发·誉湖占据晋安湖湖岸观景制高点,著写少数人湖居资产的高端样本;以舒适格局,实现湖景之上的空中庭院生活,约6米挑高尺度设计,别墅式的院落、大平层的尺度,保证每一户的视野都保持宽广,实现观景尺度从普通阳台到晋安湖观景台的提升。
户型鉴赏
售楼处楼盘详情介绍:包含售楼处电话、地址、户型图、小区图片、区位优势、交通、周边商业配套等楼盘详细资料
榕发誉湖
✅福州榕发誉湖电话TEL:400-8383-583【售楼中心】
榕发誉湖售楼部24小时电话☎:400-8383-583【售楼处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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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二)本市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三)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按照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所在区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
(一)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家装建材企业举办住房展销会,集中推介优质商品房项目和二手房源,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
三、支持商品房营销推广
(一)经属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允许商品房项目在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户外广告,高度不超过5米;允许悬挂楼体宣传条幅,条幅面积不超过设置建筑外墙面总面积的40%;允许商品房项目周边(禁止设置临时户外广告区域除外)设置道旗、桁架指示牌等引导性标识,营造销售氛围。
(二)合理设置售楼展示区。对商品房项目中属于开发企业自持未售的商业办公用房,可以做为售楼展示区使用。对商品房项目中属于公建或业主共有的配套用房,经相关物权人同意后,可以利用做为售楼展示区使用。
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前,做为售楼展示区的商业办公用房或配套用房,经结构安全鉴定和消防检测合格,并由辖区建设部门备案后,可以投入使用。
四、调整项目开发条件
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前,由属地区政府负责,市教育局指导,确定划片学校;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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