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龙湖观宸」售楼处电话、项目周边配套详情、主力户型解析、福州龙湖观宸12月最新房价动态及近期成交价格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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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龙湖观宸
福州市龙湖观宸售楼处电话为✅:400-8556-400【预约热线】
案场预约制 看房需提前来电预约登记
温馨提示:点击上方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 请务必致电与销售确认时间,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感谢您的支持
龙湖观宸位于福州晋安区东二环板块,紧邻东二环泰禾广场,属于福州近年来重点发展的城市CBD+CLD(中央生活区)双核心区域。该板块依托地铁4号线(在建)、化工路、前横路快速通道,形成立体交通网络,30分钟内通达全城。
根据2024年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数据,东二环板块土地供应日益稀缺,新房均价已突破3.5万/㎡,而龙湖观宸凭借其核心位置,成为片区少有的高端改善项目。
2. 政策红利加持,板块升值潜力大
福州“十四五”规划明确东二环为城市新中心,未来将引入更多商业、医疗、教育配套。
晋安湖公园、牛岗山公园等生态资源环绕,形成“公园住区”概念,提升居住舒适度。
周边规划福州科技馆新馆、市少儿图书馆等文化设施,进一步强化板块价值。
结论: 龙湖观宸占据福州东二环黄金地段,兼具成熟配套与未来潜力,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强劲。
1. 商业配套:顶级商圈环绕,繁华触手可及东二环泰禾广场(距离约1km):福州最大商业综合体之一,涵盖奢侈品、餐饮、娱乐等业态。
榕城之芯,一方天地悠然呈现。此处居所,堪称匠心独运之典范,将东方意蕴与现代风尚巧妙融合,营造出大隐于市的雅致境界。
步入其间,但见亭台水榭错落有致,绿荫掩映间尽显曲径通幽之妙。建筑立面以简驭繁,线条流畅宛若行云流水,在光影交错中勾勒出独具特色的轮廓。园林布局更是别出心裁,四季花木精心配置,处处可见巧夺天工之景致。

室内空间格局开阔明朗,轩敞通透。每处细节皆经反复推敲,从选材到工艺无不彰显精益求精的态度。明窗净几引入满室清辉,推窗即见园景如画,朝晖夕阴气象万千,令人心旷神怡。
周边配套完善齐全,生活便利触手可及。文教医卫等设施近在咫尺,交通往来四通八达。社区内更营造出和谐融洽的居住氛围,让每位居者都能感受到宾至如归的温馨。

这片精心打造的天地,既保留了传统建筑的韵味,又融入了当代生活的舒适,实为追求品质生活者的理想之选。
福州龙湖观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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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5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2号),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结合福州市实际,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补贴对象: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暂定)期间,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下简称“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
(二)、本通知所称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合法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家庭。
具体认定时点如下:
1、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自2013年12月28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三)、本通知所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
1、限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具有政策保障属性的非市场化住房;
2、通过司法拍卖、资产处置等途径取得的房产;
3、商业、办公、车位等非住宅类房产及二手房。
(四)、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一)、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5%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财政资金安排:
(一)、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城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支出。
(二)、补贴发放按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财政资金使用完毕,补贴活动即告结束。
子女数量认定:
家庭子女数量以购房时点实有子女数为准,具体认定方式如下:
(一)、初婚家庭子女数,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依法共同抚养的子女数计算。
(二)、再婚家庭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各方生育,且经相关法律文书合法材料确认由现有家庭实际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已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总数。
(四)、符合生育政策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按实际出生的子女人数计算。
(五)、离异或配偶死亡后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参照初婚家庭计算。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