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景粼天著售楼处电话→福州市龙湖景粼天著售楼中心首页网站→楼盘百科详情→龙湖景粼天著24小时电话【福州房天下】

莆田楼盘发布 2025-09-05 1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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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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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楼盘名称:景粼天著

区域商圈:仓山三江口

物业类型:住宅

参考单价:16500元/㎡

楼盘地址:仓山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海峡文化艺术中心旁(地铁梁厝站西南侧):

交房时间:2023-12-30

装修情况:毛坯,精装修

楼栋总数:24栋

规划户数:1469户

占地面积:78113㎡

建筑面积:202290㎡

容积率:2

绿化率:35%

建筑类型:板楼,高层,小高层

开发公司:福州元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福州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费:3元/㎡/月 3元/㎡/月

车位数:共1615个停车位,其中地上153个,地下1462个,车位配比为1:1.01

周边配套:

交通

公交:67路 地铁梁厝站下车 步行200m到达项目 轨交:地铁1号线 梁厝站下车 步行200m到达项目 自驾:地图搜索【龙湖景粼天著】导物中心、世纪金源购物中心、三江口CBD(规划中)、嘉里综合体、总部基地(规划中)、双子塔(规划中)

区位介绍

龙湖景粼天著位于三江口 海峡文化艺术中心旁。

规划设计

城市资源集萃 三江口核心生活圈三大文化地标:海峡文化艺术中心、海峡会展中心、梁厝历史文化街区五大生态公园:南湖公园(建设中)、马航洲湿地综合体、总部基地(规划中)、双子塔(规划中)四大医教配套:

景观特色

龙湖景粼天著拥享12公里江滨风景线,五大生态公园、六大商业集群等配套,擎领繁华未来!

建筑风格

龙湖景粼天著以桃源纯粹之境,极简东方国宅 以世界主流风潮为设计蓝本,建筑构思呈现新中式的古典与雅致审美 ;以高定石材基座 +降噪玻璃+锌钢玻璃栏杆,打造面泳池”极简纯粹立面。光辉亮点。

项目优势

【龙湖盛天·景粼天著】龙湖TOP级产品系——景粼系20万方低密滨水巨著,敬献恢弘三江口茉莉剧院旁·地铁口·建面89-136㎡精装小高层。 【品牌实力】千亿龙湖,福布斯全球第236强 【项目体量】总花”剧院,千年梁厝街区 【区位价值】三江口兑现元年 世遗峰会区强势崛起从海峡会展中心到海峡文化艺术中心,国际峰会重点片区呼之欲出。三江口作为六区叠加之地,福州3820工程重要节点,2021时代汇聚三江口,恢宏蓝图跃然实现。

户型鉴赏

A户型,3室2厅1卫,建面:75㎡

A1户型,4室2厅3卫,建面:135㎡

福州龙湖景粼天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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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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