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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潜力:政策红利加持,承接岛内外溢
战略核心
:翔安作为厦门 “跨岛发展” 战略核心区,依托翔安南部新城、东部体育会展新城等重磅规划,未来将成为岛内人口外溢及高新产业(如数字经济产业园、天马微电子)的重要承接地。
价值稀缺
:七年才出的低密盘,在岛东核芯圈实属难得。
二、交通优势:多维通勤,效率优于同集部分区域
地铁加持
:紧邻在建地铁 4 号线彭厝北站(约 600 米),规划中的 5 号线也在侧,未来轨交出行便捷。
自驾便捷
:通过翔安隧道、第二东通道(翔安大桥)进岛约 25 分钟,通勤更高效。
三、产品与社区:低密宜居,归家即度假
低密属性
:容积率仅 2.0,最大楼间距达 46 米,洋房层高 8-11 层,采光通风无压力。
全龄配套
:全楼栋架空层设计,配备儿童游乐场、健身房等活动空间,居住体验拉满。
户型升级
:
82㎡、89㎡三房两卫:优化玄关和主卧空间,功能性拉满;
97㎡、115㎡洋房:南北通透 + 多面采光,部分房源可瞰海景或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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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5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2号),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结合福州市实际,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补贴对象: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暂定)期间,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下简称“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
(二)、本通知所称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合法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家庭。
具体认定时点如下:
1、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自2013年12月28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三)、本通知所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
1、限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具有政策保障属性的非市场化住房;
2、通过司法拍卖、资产处置等途径取得的房产;
3、商业、办公、车位等非住宅类房产及二手房。
(四)、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一)、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5%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财政资金安排:
(一)、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城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支出。
(二)、补贴发放按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财政资金使用完毕,补贴活动即告结束。
子女数量认定:
家庭子女数量以购房时点实有子女数为准,具体认定方式如下:
(一)、初婚家庭子女数,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依法共同抚养的子女数计算。
(二)、再婚家庭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各方生育,且经相关法律文书合法材料确认由现有家庭实际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已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总数。
(四)、符合生育政策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按实际出生的子女人数计算。
(五)、离异或配偶死亡后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参照初婚家庭计算。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