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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融城
让生活绽放无限可能
难舍繁华最深处
敢与世界比悠然
01
交通四通八达
随着当代人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对时间和效率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便捷出行也有更高的期待。以融泰首府项目为核心,绘就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往东:“清繁大道东部延伸段”——时速80公里快速路直通长乐机场、海口镇、城头镇方向;
往西:环城路与玉井路互通直通宏路高速口、高铁站、万达等西片城区;
往南:环城路直通动车站、龙田、三山、高山镇等南片城区,以及平潭;
往北:由楼盘西侧玉龙路上环城路直取阳下高速口、福州、长乐等方向,以及福州市域轨道交通专线与福清连接站点。
02
商圈环绕
家门口的商圈,打造城市新主场。项目同步建设3万平方米商业中心,酒店、餐饮、商超、儿童乐园等一应俱全;距离福清利桥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仅12分钟的车程;未来将引进“爱琴海综合体商业购物中心”。时尚都市生活和历史传统文化双重体验自由切换。
03
高端配置
融泰首府主打中式古典建筑设计风格,与周边山水和谐共生。背枕青山,高层住宅建筑、连体别墅高低错落有致,高层住宅南北通透,视野开阔;别墅全部采用高端大理石干挂石材立面并配备独立电梯。
04
超高性价比
楼盘均价9500元起,基本实现0公摊甚至是负公摊,143㎡的户型实际使用面积高达160㎡,而200㎡的联体别墅实际使用面积更是高达400㎡以上。
福清融泰首府售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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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合法权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公共收益公示更加及时全面、公示内容更加完整真实、公共收益管理支出更加规范,围绕当前公共收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前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经营和账户管理、使用管理、公示和审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七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01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02加强经营合同(协议)监管
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事项,应当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备。
03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鼓励由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中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分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使用公共收益的情形、条件、额度和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04明确公共收益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开展房屋保险和体检等事项的支出,为探索城镇房屋保险和体检制度拓宽经费渠道。
05加强财务审计
为避免增加公共收益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年度公共收益收入金额进行分类施策: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进行审计;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年审计1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实行统一审计。
06增加“业账社审”条款
鼓励将“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公共收益收入、支出由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的管理制度”写入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公共收益财务监管制度,由居(村)民委员会成立业账监管小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来源:福建住建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