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榕发誉湖」售楼处电话、项目周边配套详情、榕发誉湖主力户型解析、12月最新房价动态及近期成交价格深度解读

莆田楼盘发布 2025-11-28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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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榕发誉湖 榕发誉湖售楼处电话为✅:400-8556-400【预约热线】 案场预约制 看房需提前来电预约登记 温馨提示:点击上方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 请务必致电与销售确认时间,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感谢您的支持

福州榕发誉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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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湖畔•建面约141-180㎡第四代庭院平层

榕发2023 TOP4.0第四代住宅标杆力作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秉承国企担当,全面助力榕城打造海滨山水城市,是福州时代建设与未来图景的担纲者与践行者。

【标杆作品】

城建:福州现代物流城、福州三江口植物园、福州国际人才港等在建重点项目。

地标:福州城投榕发大厦等福州名片,扛鼎福州实力门面。

文教:福州三中滨海校区、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等近30所已竣工的中小学文教工程。

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作为福州建发下属子公司,依托集团平台优势,聚焦房地产开发主业,沿城市轴心布局,十一子高品质项目同辉榕城。

2023榕发TOP级第四代住宅迭新而来,从鼓楼西湖贵胄所在到东区晋安湖高知人群汇聚,绵延福州身份的象征,鼎定下一个人居贵祉。

满载对绿意生活的无限向往和对城市新芯的无尚敬意,榕发·誉湖以人居典范之姿,启篇4.0住宅新时代。

作为福州“东拓”核芯,晋安湖CBD中央商务区核芯,未来将建地标级双子塔,引入光电总部、生物科技、航天科技等产业,榕发·誉湖周边更高规格规划三创园、湖塘商务中心、IGG天盟大厦等高精尖产业。

对望省内最大摩天轮,举步即达市少儿图书馆、市群艺馆、市科技馆、市体育馆等人文地标,丰盈精神世界的同时,更涵养一座城市的丰厚底蕴。

榕发誉湖近邻晋安湖公园,更有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串联组团;约1710亩的山水画卷足以媲美纽约中央公园;地标级的福道更是咫尺在望,抒写接轨国际的公园生活范本。

化工路与前横路交汇,接二环通三环,10余条公交路线汇聚,便捷路网瞬达全城;

步行约50米可达换乘之王——地铁4号线横屿站口,1、2、5、6号线接驳,满城繁华倾刻即享。

约500米直达东二环泰禾商圈,以及与宜家综合体、天之眼城市文化广场(在建)、世欧广场等四大商圈叠加覆盖,构筑百万级城市商业中心,同频世界摩登都会,肇启福州繁华新篇。

项目周边1公里内有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东区)、十一中(分校);2公里内有晋安机关幼儿园、榕博小学、晋安区教师进修附属小学、鼓山中心小学、福州三中(晋安校区);3公里范围内华伦中学(晋安校区)、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十中。名校云集,学风蔚然,沉淀丰厚人文底蕴。(不承诺入学)

与此同时,省二人民医院(东二环院区)、省儿童医院等三甲医院近而不邻,给家人更多安心守护。

榕发誉湖以蜚声国际的意大利米兰「垂直森林」设计理念为范本,在约1710亩自然绿境与CBD繁华新中芯之上,承袭山水之城底蕴,以绿意错落的自然立面、垂直生长的空中森境,著写建筑与自然融合共生的人居范本,为福州开启超长景观界面的空中庭院生态奢宅4.0时代。

榕发誉湖占据晋安湖湖岸观景制高点,著写少数人湖居资产的高端样本;以舒适格局,实现湖景之上的空中庭院生活,约6米挑高尺度设计,别墅式的院落、大平层的尺度,保证每一户的视野都保持宽广,实现观景尺度从普通阳台到晋安湖观景台的提升。

福州榕发誉湖

榕发誉湖售楼处电话为✅:400-8556-400【预约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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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5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2号),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结合福州市实际,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补贴对象: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暂定)期间,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下简称“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

(二)、本通知所称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合法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家庭。

具体认定时点如下:

1、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自2013年12月28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三)、本通知所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

1、限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具有政策保障属性的非市场化住房;

2、通过司法拍卖、资产处置等途径取得的房产;

3、商业、办公、车位等非住宅类房产及二手房。

(四)、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一)、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5%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财政资金安排:

(一)、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城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支出。

(二)、补贴发放按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财政资金使用完毕,补贴活动即告结束。

子女数量认定:

家庭子女数量以购房时点实有子女数为准,具体认定方式如下:

(一)、初婚家庭子女数,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依法共同抚养的子女数计算。

(二)、再婚家庭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各方生育,且经相关法律文书合法材料确认由现有家庭实际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已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总数。

(四)、符合生育政策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按实际出生的子女人数计算。

(五)、离异或配偶死亡后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参照初婚家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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