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名城映江」售楼部电话|最新优惠|购房活动|福州名城映江11月最新房价-福州房天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福州名城映江
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
福州名城映江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依闽江之畔,坐落着一处与古城风韵相得益彰的居所。此地承千年文脉之积淀,融当代匠心之精粹,将东方美学的灵秀雅致与都市生活的便利妥帖巧妙结合,堪称大巧若拙的典范。
建筑群落错落有致,宛若天成,黛瓦粉墙与葱郁园林相映成趣,营造出别有洞天的幽静境界。轩敞厅堂窗明几净,可远眺云卷云舒,近观花开花落,四时景致皆成画卷。居室格局通达敞亮,细节之处尽显巧思,营造出温馨舒适的起居氛围。
周边配套一应俱全,举步可达繁华商圈,却又独享一方宁静。教育人文资源丰厚,为涵养心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无论出行抑或归来皆畅通无阻。
这处精心营造的天地,不仅是一处栖身之所,更是安顿心灵的理想家园。它将传统意蕴与现代风尚完美融合,为懂得生活真谛的知音,开启一段崭新的人生篇章。
福州名城映江
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
福州名城映江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28日,闽侯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通知”透露,《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附“补充意见”全文
《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
为深入落实《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侯政规〔2024〕5号)(以下简称《房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范围,提升政策实施成效,现结合实际情况,对《房票方案》补充以下意见:
一、增加房票票面金额计算方式
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二)项“房票货币量化”,增加一项房票票面金额的计算方式,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按《房票方案》或以下方式计算票面金额:
房票票面金额=安置面积×安置房市场评估价-应缴交差价款+房票奖励金

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格。
二、修改房票部分内容
1.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四)项“房源超市”修改为“县域内已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且同意接受房票购房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以及二手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二手商品房所有人本着自愿的原则,持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的房源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向县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并签订协议后进入‘房源超市’”。
2.第四条“房票的使用流程”第(六)项“结算”第3点修改为“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将开发商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6个月内再支付50%);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将中介机构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3个月内再支付50%)。新建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二手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卖方指定的名下账户。逾期6个月未支付的,未结算资金按照一年期LPR予以计息,结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