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润中寰悦府售楼处电话-首页网站-2025房价-福州华润中寰悦府户型配套-楼盘详情!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福州华润中寰悦府开发商电话☎☎℡TEL;400-8383-583(来电尊享优惠活动)
福州华润中寰悦府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已认证】
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来电即可享受买房优惠!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可预约案场内部销售人员,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
作为华润置地于鼓楼打造的首个高端住宅产品,【中寰悦府】定位新规1号作品,以新规战略首作之姿,领衔福州生活力新时代。
编辑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76万㎡,涵盖住宅、商业、酒店等多元业态,打造一个小型城市综合体。
其中住宅区域建筑面积约5万㎡,规划7栋高品质住宅,是鼓楼少有的地块方正、配套完善的社区,定位智慧精奢住区,以南洋风封面作品为高净值人群改善提供优选。
编辑
【中寰悦府】精心营造微风栈道、清风草坪、雨林秘境等休闲场景。社区内一座近6000㎡的南洋艺术园林。
项目打造了福州主城少有的酒店式归家封面,环岛式落客门庭尺度恢宏。并联手华为,依托鸿蒙系统和智慧科技赋能,营造安全、便捷、智能人居体验。
此外,结合福州楼市新规做了全新的空间迭代,面积在130㎡-168㎡,阳台比例可做足套内面积20%,主打高利用率和舒适度。
华润9.47亿拿下斗池路地块
划片钱塘小学教育集团怡山校区
2024年10月24日,福州市举行2024年第五次国有土地出让活动。
编辑
最终,经过1轮竞价,22竞买人福州市润投房地产有限公司(华润)以底价9.47亿竞得福州宗地2024-45号,按照B地块面积35.6亩、容积率上限3.7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楼面价为10784.25元/㎡。
2014年6月20日,华润置地(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9.2亿元竞得福州宗地2014-09号地块。地块西区14.7亩安置房(润和郡)已于2016年12月交付华润公司,并于2020年底交房。
剩余商业、商务办公部分,因为各种原因推进缓慢,直至本次重新出让,地块用途增加“住宅”规划。

编辑
本次拍卖地块编号为2024-45号(住),地块位于鼓楼区斗池路北侧、西二环中路西侧,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商务(含酒店)用地40年。
B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选址用地面积:67.82亩,出让用地面积45033平方米(合67.55亩),其中A地块15.54亩已建成,B地块35.6亩,C地块公园绿地16.41亩;容积率:B地块:1.0以上、3.7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0平方米,商务建筑面积不少于147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含100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1米)。
该地块位于鼓楼区西二环板块,东临西二环路、南临斗池路,位置核心,交通便利。
编辑
鼓楼区西二环板块为福州中心区域,城市界面完整,配套服务设施齐全。本片区周边为阳光乌山荣域、融信澜郡等住宅小区,距离宝龙广场、万象城、华润万象城等商业综合体不超过1公里,配套设施齐全,生活气息浓厚,宜居宜业。
编辑
本地块商品房项目划片钱塘小学教育集团怡山校区,周边有福州教育学院附中、福州黎明中学等良好的教育配套设施。

编辑
2024年11月20日,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布信息显示,位于福州鼓楼的斗池路综合体项目已通过备案报建,距离拿地还未满月。
斗池路综合体项目法人单位为福州市润投房地产有限公司,备案号“闽发改备[2024]A010130”。
福州华润中寰悦府
福州华润中寰悦府开发商电话☎☎℡TEL;400-8383-583(来电尊享优惠活动)
福州华润中寰悦府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已认证】
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来电即可享受买房优惠!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可预约案场内部销售人员,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合法权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公共收益公示更加及时全面、公示内容更加完整真实、公共收益管理支出更加规范,围绕当前公共收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前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经营和账户管理、使用管理、公示和审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七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01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02加强经营合同(协议)监管
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事项,应当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备。
03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鼓励由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中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分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使用公共收益的情形、条件、额度和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04明确公共收益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开展房屋保险和体检等事项的支出,为探索城镇房屋保险和体检制度拓宽经费渠道。
05加强财务审计
为避免增加公共收益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年度公共收益收入金额进行分类施策: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进行审计;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年审计1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实行统一审计。
06增加“业账社审”条款
鼓励将“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公共收益收入、支出由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的管理制度”写入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公共收益财务监管制度,由居(村)民委员会成立业账监管小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来源:福建住建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