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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鼓楼核心区,建发房产以一场风雅宋韵的当代演绎,为塔尖人物呈现了一处可与城市对话的家族名片——建发紫宸。这座矗立于东水路与福新路交叉处的鼎级藏品,以其无可复制的区位、纯粹的圈层定位和建发品牌背书,正成为福州高端楼市瞩目的焦点。
绝版地段:鼓楼C位的价值图腾
建发紫宸坐落于鼓楼区温泉街道东水路95-1号,地处福州传统的行政、文化、教育中心,是城市资源极为密集的区域。
交通配置上,项目实现了双地铁覆盖——距地铁4号线“省立医院站”仅约300-400米,距离1号线“树兜站”约500-800米,轻松换乘抵达全城。
周边配套堪称顶配:省立医院、协和医院等三甲医疗资源举步即达;恒力博纳广场、东街口商圈环绕周边;温泉公园、于山等休闲场所信步可至。
这种完善度与便利性在福州新兴板块中难以复制,属于典型的“卖一套少一套”的稀缺资产
匠心产品:风雅宋韵里的美学传承
作为建发房产在福州的风雅宋韵首作,建发紫宸从宋代美学巅峰《千里江山图》中汲取灵感,以现代建筑技艺重现宋代建筑经典
项目规划:总建面约6.17万㎡,规划8栋住宅(6栋高层+1栋小高层+1栋洋房),仅252套住宅,容积率低至2.49,在鼓楼核心区实属难得。
园林设计:小区内移植了百年流苏、三百年老桩橄榄树等珍稀古木,造境十座山水庭院,将《千里江山图》的意境融入现实生活。
建筑立面:采用全幕墙铝板+干挂石材+玻璃幕墙的组合,打造被称为“琉璃宫殿”的视觉效果,品质感十足。
一层一户:纯粹的墅级大平层
建发紫宸全线产品采用一层一户设计,主打188㎡以上的纯粹大平层,确保业主圈的纯粹性与私密性。
主力户型包括:
188㎡四房三卫:2T2,双入户,大竖厅布局,四面宽朝南
198㎡四房三卫:2T2,西向端厅设计
269-286㎡五房:2T1或1T1,双入户,独立温泉房,部分户型拥有7.2米以上面宽客厅
333㎡五房:2T1,双入户,LDKG一体化设计,主卧空间超过55㎡
户型特色:所有户型均做到大面宽、双入户、高私密性;269-333㎡产品更配置了独立温泉房,含淋浴区、泡池区、干蒸区,将福州的“福城温汤”文化引入家中。
精装品质:国际一线的匠心细节
建发紫宸的精装标准彰显了其顶豪定位:
厨房配置:搭载德国嘉格纳全系厨电,被誉为厨电界的“爱马仕”
卫浴系统:选用德国当代龙头,被誉为龙头界的“劳斯莱斯”
细节考量:连收纳功能都精细划分,西装、大衣、包包各有专属位置
社区配套:全时态生活空间
项目精心打造了温泉泳池双会所、架空层健身空间、茶室等全时态空间,业主在社区内即可完成日常社交与休闲活动:
在温泉会所享受身心私浴
在架空层健身房有氧运动
在茶室与邻里品茗交流
在行政会客厅进行密切会谈
价格与价值:塔尖人士的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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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5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2号),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结合福州市实际,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补贴对象: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暂定)期间,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下简称“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
(二)、本通知所称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合法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家庭。
具体认定时点如下:
1、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自2013年12月28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三)、本通知所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
1、限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具有政策保障属性的非市场化住房;
2、通过司法拍卖、资产处置等途径取得的房产;
3、商业、办公、车位等非住宅类房产及二手房。
(四)、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一)、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5%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财政资金安排:
(一)、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城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支出。
(二)、补贴发放按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财政资金使用完毕,补贴活动即告结束。
子女数量认定:
家庭子女数量以购房时点实有子女数为准,具体认定方式如下:
(一)、初婚家庭子女数,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依法共同抚养的子女数计算。
(二)、再婚家庭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各方生育,且经相关法律文书合法材料确认由现有家庭实际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已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总数。
(四)、符合生育政策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按实际出生的子女人数计算。
(五)、离异或配偶死亡后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参照初婚家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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