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发灏云」售楼处电话、项目周边配套详情、建发灏云主力户型解析、12月最新房价动态及近期成交价格深度解读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建发灏云
福州建发灏云售楼处电话为✅:400-8556-400【预约热线】
案场预约制 看房需提前来电预约登记
温馨提示:点击上方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 请务必致电与销售确认时间,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感谢您的支持
福州建发以“守正”为根基,秉持稳健务实的企业精神,在时代浪潮中坚守品质初心;以“汇成”为理念,融合多元资源与创新设计,打造兼具人文与现代化的高端人居作品。“灏云”作为其匠心之作,以云端视野重构城市天际线,以精工细节诠释居住美学,成为福州城市发展的又一力作。

项目择址核心,以国际化的建筑语言呼应山水格局,同时植入智能科技与绿色生态,实现自然与都市的和谐共生。建发以“守正汇成”之道,持续为城市赋能,引领品质生活新高度。

露台界的【百变大咖】:复合式空中街巷建发·灏云打破了传统露台的单一功能,创造出一种复合式的空中街巷体验。这里的露台不仅仅是晾晒或休闲的空间,更是一个可以自由变换、满足多种生活场景需求的“百变大咖”。无论是私人聚会、家庭烧烤,还是瑜伽冥想、儿童游乐,都能在这里找到最合适的角落,让生活充满无限可能。
庭院主卧【小家化】:私人定制版露台在灏云,主卧的设计也融入了露台元素,打造出一种“小家化”的私人定制版露台。这样的设计让居住者在享受私密空间的同时,也能拥抱自然,感受都市中的一抹绿意。无论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是夜晚的满天繁星,都能成为您卧室中最动人的风景。
【LDKG】多元一体:打破空间界限灏云采用了先进的LDKG设计理念,即客厅(Living room)、餐厅(Dining room)、厨房(Kitchen)和花园(Garden)融为一体,彻底打破了传统空间的界限。这种设计不仅让室内空间更加开阔通透,还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更加紧密,共同营造出温馨和谐的生活氛围。
【全屏包裹式】露台延伸:空中庭院里的墅式生活项目中的露台设计采用了全屏包裹式延伸技术,使得露台与室内空间无缝对接,仿佛将整个空中庭院都包裹进了家中。这样的设计不仅增强了居住的安全性和私密性,还让居住者能够更加充分地享受露台带来的自然与舒适。站在露台上俯瞰鼓楼芯的繁华景象和运河的潺潺流水,仿佛置身于都市森林之中,尽享墅式生活的惬意与自在。
建发灏云
福州建发灏云售楼处电话为✅:400-8556-400【预约热线】
案场预约制 看房需提前来电预约登记
温馨提示:点击上方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 请务必致电与销售确认时间,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感谢您的支持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5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2号),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结合福州市实际,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补贴对象: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暂定)期间,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下简称“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
(二)、本通知所称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合法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家庭。
具体认定时点如下:
1、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自2013年12月28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三)、本通知所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
1、限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具有政策保障属性的非市场化住房;
2、通过司法拍卖、资产处置等途径取得的房产;
3、商业、办公、车位等非住宅类房产及二手房。
(四)、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一)、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5%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财政资金安排:
(一)、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城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支出。
(二)、补贴发放按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财政资金使用完毕,补贴活动即告结束。
子女数量认定:
家庭子女数量以购房时点实有子女数为准,具体认定方式如下:
(一)、初婚家庭子女数,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依法共同抚养的子女数计算。
(二)、再婚家庭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各方生育,且经相关法律文书合法材料确认由现有家庭实际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已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总数。
(四)、符合生育政策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按实际出生的子女人数计算。
(五)、离异或配偶死亡后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参照初婚家庭计算。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