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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5-04-24 20: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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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晟颐翔湾】位于厦门翔安新店核心区,汇景商业广场旁,整个建筑的造型既有欧式古典建筑的优雅与庄重,又有闽南地域特色的灵动与文化内涵,是人文与特质并重的陶然宜居的东方宅邸。以海晟成熟开发的经验为基础,追求以人为…

楼盘地址 祥福路与祥吴一路交汇处(翔安汇景广场旁)

装修状况 毛坯,精装修 建筑形式 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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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面积 17056 平米 建筑面积 57800 平米

容 积 率 2.4 绿 化 率 35.91% 房屋产权 普通住宅:70年

规划户数 366户 车 位 数 384个停车位,车位配比1:1.05

物业公司 建发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类型 住宅 物 业 费 住宅:2.6元/m²/月;别墅:以物价局核定价格为准

开 发 商 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

海晟地产,成功开发建设了【海晟维多利亚】、【海晟棕蓝海】、【海晟花园】、【海晟闽江印象】等家喻户晓的优质地产项目。【海晟颐翔湾】建筑面积约129~142㎡洋房新品震撼登场,以匠心致敬东方经典,开启城市生活新篇章。 【海晟颐翔湾】位于厦门翔安新店核心区,汇景商业广场旁,整个建筑的造型既有欧式古典建筑的优雅与庄重,又有闽南地域特色的灵动与文化内涵,是人文与特质并重的陶然宜居的东方宅邸。以海晟成熟开发的经验为基础,追求以人为本的户型设计,不同年龄段面面俱到,同时海晟颐翔湾承袭中国传统的归家之道,构建三进式归家礼制,并以古典园林为精髓,打造出以景观为中轴的经典宜居社区。项目周边汇聚了汇景广场,新兴街、新华都、泰禾天街等商业配套,休闲娱乐方面有,大型儿童游乐园、劳动公园,体育广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游泳馆、健身房等运动场所。其次,项目周边教育、医疗、休闲等醇熟配套一应俱全,交通路网方面更有地铁径行,多维路网畅达岛内外。

景观特色

东方文化底蕴,以及古典意境,整个园林景观与建筑设计风格相协调,营造出宜居、温馨的居住区景观空间,还原业主尊贵与品质生活空间 。

区位介绍

随着“新市级中心”的确认,翔安机场规划的落地,以及第二通道动工,翔安利好不断输出,展现出了惊人的发展势头,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城市未来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兑现着人们对它的无限期待。

规划设计

海晟颐翔湾未来规划有高层、复式、别墅等不同种类的产品,卖点主要为户型。其中面积段涵盖了约90多、100多、120多、140多平米,其中90多平米规划为3房2厅2卫户型,还会有部分赠送面积。

建筑风格

建筑整体的设计,延续了闽南传统风貌,将闽南传统元素融入,现代又不失闽南建筑的韵味。墙身设计运用了新古典的表现手法,大比例分段与分层细腻的线条,将建筑的造型打造出优雅与经典的感觉,建筑造型既有欧式古典建筑的优雅又带有闽南地域特色的灵动与文化内涵。

海晟·颐翔湾洋房

海晟·颐翔湾,一个升级东方人居品质的力作,一个匠心雕琢与融入未来感十足的黑科技样洋房板房间,将于6月22日正式震撼开放,让你一睹东方洋房的风采,体验全屋智能科技的生活魅力!门外繁华大城,精彩于此呈现

一座城市的温度,不只是为人们提供居所。更是关照居者,提供多元服务,使其能够更舒心地在城市中生活。海晟·颐翔湾位于翔安新店区政府核心区,拥有成熟的生活配套,衣食住行、娱乐休闲、教育配套一应俱全。项目的周边有免费的大型儿童游乐园、劳动公园,体育广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游泳馆、健身房等运动场所;项目的斜对面,便是成熟的汇景商圈;此外新兴街、新华都、泰禾天街等商业区也都环绕着项目分布。此外,教育资源也是得天独厚,

周边拥有翔安区第一实验小学、市直属新塘小学、厦门外国语翔安附属学校、翔安第一中学、大地幼儿园、小金星幼儿园的。更有数条地铁径行,通达岛内外,于此院门外即是看得见的繁华生活。

门内东方之府,温馨于此升华 中国自古具有礼仪之邦称谓,通过建筑形态,建筑元素细节等显露出来。三进式归家礼制,是东方府居文明的复兴,亦是人文住宅的尊享,礼制也从侧面反应出主人家的品味与修养。

海晟·颐翔湾,承袭中国传统的归家之道,构建三进式归家礼制——灵动叠水、社区大堂、入户大堂,以古典园林为精髓,打造出以景观为中轴的景致社区。同时揉以中式“回纹”元素,中式雕花与现代手法呈现出,富有传统韵味的雅致空间。

科技洋房生活,亲鉴美好生活

随着5G时代的到来,科技不断渗透到生活里,科技智能的全新生活模式逐步变现。对于居者而言,一套科技智能系统,并不代表智慧生活的终点,而是起点。

智能的家居,智慧的生活,便捷的日常生活模式,可不断升级的科技系统,是未来进阶的全新生活习惯。

离家模式的一键断电,实时监控等多种设置,归家模式的自动通风,自主热水加热,音乐的自主识别播放等等科技智能,让你体验现代全屋黑科技智能的力量。

户型鉴赏

海晟颐翔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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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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