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开香颂售楼处-售楼处2025最新发布-福州首开香颂售楼处优惠—福州首开香颂售楼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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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二环,紧邻地铁4号线
建面约68-133㎡精智空间
福州首开香颂售楼部热线: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福州首开香颂开发商热线电话:400-8556-400【☎营销中心已认证✅】
✅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参观样板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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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占地面积约3.8万㎡
总建筑面约12万㎡
一、品牌赋能——大匠首开 城市复兴官
连续9年荣获房产品牌价值TOP1
立足北京,布局福州、成都、温州等全国20多个城市
2010年进入福州十一载24盘,在筑梦前行中,与城市共进共建
二、区域赋能——东二环核芯板块崛起
2021年,福州东二环全新定位——生态宜居高地
顶级配套簇拥,省级示范商圈
加快打造晋安湖中央商务区, 福州市中心城区将再添一座CBD
三、配套赋能——精智地铁繁华人文舒居
1.全维通勤,寰宇八方
紧邻“换乘之王”地铁4号线
主福州站、地铁、主干道全维交通体系
进退从容,须臾间通达全城
2.璀璨万象,繁盛造极
毗邻泰禾广场、宜家家居综合体,
近享鼓楼东街口商圈、五四CBD、海峡金融街、摩天轮综合体(在建中),
大润发、沃尔玛等商业环伺,繁华万象触手可及。
3.鲜氧绿肺,意趣人生
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晋安湖三座公园组成2000亩晋安公园,
畅想诗意生活,吐纳新鲜活氧。
4.精英教育,人文荟萃
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晋安附属二小、福州三中、福州十一中高中部(规划中)等一站式精英教育链涵养书香门第。
晋安体育馆、少儿图书馆(规划中)、群艺馆(规划中)、福州科技馆(规划中)环伺,构建人文生活美好日常。
5.健康护佑,家人无忧
紧邻福建省儿童医院(三甲医院),安享省第二人民医院东二环院区、省立医院等完善医疗配套,为家人健康保驾护航。
四、环境赋能——都会新贵,精智住区
匠心营造新古典主义建筑群
为城市新生代带来全新巨作
1.瞰景四季,美景如画
2.4容积率,最大逾50米楼间距
每一栋均营造出无遮挡景观视野
全揽中心园林如画美景
2.多元设施,趣乐无间
为满足新精英多元挑剔需求,
社区内配套夜光跑道、儿童主题游乐区、社交泛会所等等休闲娱乐场所。
3.精智空间,都会人生
打造建筑面积约68-133㎡精智空间,犒赏锐意人生,新生代精致生活范本。
五、物业利好——专业社区 贴心服务
一线物业服务公司——“首开万科”。
依托于“睿服务”管理体系逐步提升首开万科物业服务项目的整体服务水平,
为业主带来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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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
为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政和县出台“共有产权”房政策,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01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在政和县域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无商品住房或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
02 哪些房源列入支持范围?
政和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目前已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共有产权”房政策,分别是新景书香苑、奥体佳苑、水云筑和同心嘉园。
03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标准是什么?
1.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具体楼盘促销价格和其他优惠措施(含一房一价)。
2.县级统筹1亿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南平市与县级等比例出资,下同),购房无贷款的参照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3.其他优惠政策: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符合条件的,可同步享受我县家电消费、家装厨卫“焕新”等促销政策。
04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资格?
购房人可在政和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APP上申请,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确认“共有产权”购房资格,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05 如何购买“共有产权”房?
1.购房人在县(或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 APP确认购房资格。
2.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若为期房,则签订购房意向书);购房人与实施主体同步签订《购买“共有产权”房补充协议》
3.实施主体根据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方式(若为期房,根据购房意向书和按揭贷款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相应比例的房票
4.房地产企业协助购房人向相关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购房人房产信息和《补充协议》,将房产予以限制
06 “共有产权”房使用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人所购“共有产权”房可随时回购、上市交易,但须在结清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资金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2.购房人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并承担100%业主责任义务,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开户费等)。
07 “共有产权”房回购的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户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所购“共有产权”房可购(回购)、可售(上市交易)、可租(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可住(居住使用)。
2.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在结清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本金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3.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2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由市、县实施主体或购房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按购买时毛坯或精装房产状况评估),按市、县实施主体拥有的产权比例评估价回购。回购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4.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20年后未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应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其持有该房屋产权部分,并按照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房票”本金,以当年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房租,每年一结。此后,如购房户提出回购或上市交易,仍按第3点评估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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