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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云潮颂秉承现代建筑艺术与中式传统元素交融的设计理念,继承福州古建精髓,多角度展现项目独有的地域特色与时代精神。项目不仅尊重梁厝历史街区的文化底蕴,更巧妙地将城市深厚的历史记忆融入其中。设计灵感源自八闽文化的文庙书院,巧妙地将梁厝古建的偏门、仪门、偏墙等特色元素与现代建筑语言相融合,营造出既充满艺术魅力又符合时代潮流的居住空间,旨在与福州这座城市共同繁荣发展,铸就和谐共生的典范之作。
闽江是福州千年文明的母亲河,临水而居是福州人挥之不去的情节。然而因福州市对“两江四岸”的规划管控,自2021年4月起,沿江地块原则上不再新建住宅,“一线看闽江”的住宅也成了稀缺产品。福州江景房因其稀缺性和独特的地理位置,一直以来都保持着较高的保值性。近年来,随着楼市整体呈现下行趋势,众多非江景房的成交价均价普遍遭遇了约20%的跌幅,而江景房往往能够抵御市场波动,成为投资者和购房者的避风港。
榕发•云潮颂”规划了一系列容积率仅1.8、面积介于89至160平方米之间的江景大平层住宅。在住宅配置上采用了1梯1户的尊享设计,户型南北通透,空间实用率高。特别是160平方米的户型,拥有约11米的壮阔江景视野,并配备了南向约9.5米的宽敞阳台,为居住者提供了更具舒适性和私密性的生活体验。
✅榕发云潮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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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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