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厝远山拾里」售楼部电话|最新优惠|购房活动|福厝远山拾里11月最新房价-福州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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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福厝远山拾里
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
福州福厝远山拾里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一个名为“福厝远山拾里”的新盘正悄然崛起。项目以“远山”为名,强调自然与城市的交融,均价约21500元/㎡,主推79-134㎡的户型,瞄准刚需及刚改客群。本文将从项目详情、交通、配套、户型和开发商五个维度,全面分析其优劣,为购房者提供参考。
一、项目详情:定位“山景住宅”,但开发进度存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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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厝远山拾里位于晋安区鼓山镇,目前处于建设中,整体规划为低密度住宅社区,主打“依山而居”的生态理念。项目容积率较低,楼栋布局注重视野开阔性,部分单元可远眺鼓山景致,这是其核心优势之一。
然而,项目周边仍有部分工业厂房未完全搬迁,城市界面略显杂乱。此外,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交付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需购房者密切关注工程进度。
二、交通:近主干道却缺乏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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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毗邻福马路、化工路等城市主干道,自驾出行较为便利,可快速连接东二环泰禾广场及台江商圈。但公共交通是明显短板:最近的地铁站(规划中的地铁4号线)距离约2公里,需依赖公交或接驳工具。对于通勤依赖地铁的群体,需慎重考虑。
三、配套:教育资源亮眼,商业医疗资源待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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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项目周边有鼓山中心小学、福州十中等学校,教育资源在晋安区属中上水平,适合有子女的家庭。
商业:依赖东二环泰禾广场(车程约10分钟),但社区自身商业配套规模较小,日常购物需外部解决。
医疗:最近的三甲医院为省立医院北院,车程约15分钟,应急医疗稍显不便。
生态:靠近鼓山风景区,日常登山、散步便利,契合项目“自然栖居”的定位。
四、户型:功能性强,但设计趋于常规
项目户型覆盖79-134㎡的二至四房,针对不同家庭结构需求:
79㎡两房:总价可控,适合刚需,但空间紧凑,储物设计不足;
110㎡三房:南北通透,动静分区合理,性价比突出;
134㎡四房:主卧套间设计,适合多代同住,但部分户型阳台面积缩水。
整体来看,户型功能性尚可,但缺乏创新亮点(如可变空间),得房率中等。
五、开发商:本土企业经验丰富,但品牌号召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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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由福州本土开发商开发,其在晋安区有过多个住宅项目经验,工程质量口碑尚可。但相比头部房企,其在社区运营、物业服务的长期维护上缺乏标杆案例,未来升值潜力可能受限于品牌溢价能力。
综合评价:适合注重自然与教育的购房者
优势:
1. 低密山景资源,居住舒适度较高;
2. 教育资源均衡,满足子女就学需求;
3. 户型总价段覆盖广,入手门槛相对较低。
劣势:
1. 交通依赖自驾,地铁覆盖不足;
2. 商业、医疗配套需依赖外部;
3. 开发商品牌影响力较弱,长期价值支撑力待观察。
建议:若您追求自然生态、预算在300万左右,且对通勤要求不高,福厝远山拾里是性价比较高的选择;若重视资产增值或依赖轨道交通,则需对比东二环等更成熟板块的楼盘。购房前务必实地考察工程进度,并核实教育资源的划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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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28日,闽侯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通知”透露,《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附“补充意见”全文
《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
为深入落实《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侯政规〔2024〕5号)(以下简称《房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范围,提升政策实施成效,现结合实际情况,对《房票方案》补充以下意见:
一、增加房票票面金额计算方式
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二)项“房票货币量化”,增加一项房票票面金额的计算方式,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按《房票方案》或以下方式计算票面金额:
房票票面金额=安置面积×安置房市场评估价-应缴交差价款+房票奖励金

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格。
二、修改房票部分内容
1.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四)项“房源超市”修改为“县域内已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且同意接受房票购房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以及二手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二手商品房所有人本着自愿的原则,持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的房源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向县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并签订协议后进入‘房源超市’”。
2.第四条“房票的使用流程”第(六)项“结算”第3点修改为“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将开发商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6个月内再支付50%);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将中介机构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3个月内再支付50%)。新建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二手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卖方指定的名下账户。逾期6个月未支付的,未结算资金按照一年期LPR予以计息,结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