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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主城区地铁房!国企准现房,今年买今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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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双奥]开发商 千亿国企
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TOP1(国有)
1号线/4号线/5号线/F1快线四轨交汇
🌲超低密公园社区,享舒适生活
丰盛配套自带商业街、图书馆、健身房
🔋智慧社区,超前十年的智能体验
🏡建面约65-115㎡洋房毛坯/智能精装
项目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峰路33号
一、项目基础信息
总建筑面积:约40万㎡
产品类型:9-15层小高层住宅
容积率:1.5
产品户型:建筑面积约65-115㎡二至四房
▲区位示意图
二、主城优势区位
【南进战略桥头堡】地处福州“东拓南进”主轴仓山南,向外链接滨海新城,向内对三坊七巷老城区,承接磅礴利好。
【配套加速兑现】仓山南在新一轮的旧城拆迁改造中,板块价值愈发凸显,商业综合体、中小学等将逐步呈现。
▲“东拓南进”示意图
三、高速交通配置
【四轨】:地铁1号线/4号线(一期开通)/5号线/F1快线(在建中)四轨交汇,串联各商圈、CBD、公建配套。
【两纵】:西侧南台大道、东侧福峡路,全线链接各处。
【两横】:三环往东魁浦大桥,环岛路往东连三江口大桥,畅享城际交通。
▲区位示意图
四、纯商低密公园住区
(部分为人才房,由政府指定人员购买)
【纯商品房住区】榕耀之城无任何安置房,是一个圈层相对纯粹的住宅社区,优势明显。
【公园社区】约1.3容积率(B区)、近35%高绿化,享开阔楼间距,丰富景观。
【臻稀洋房】主推9-11层洋房,各楼层皆充分采光、通风,电梯等待时间短,得房率高。
▲社区效果图(仅供参考)
五、墅级社区,全能配套
【开放式商业街区】自带总建筑面积约9000㎡商业街,集成丰富业态,满足日常所需。
【全时段运动空间】楼下健身房、约7000㎡运动场、长约1400m跑道、篮球场。
【儿童友好型社区】独立图书馆、植物认知园等学习园地,天空城堡、拾光广场、云端飞车、亲子空间等游乐园。
【漫步式公园住区】景观面积相当于20个标准足球场(按标准国际足球场64*110m计算,社区景观面积约14万㎡),随时漫步公园。

▲社区平面示意图(仅供参考)
▲商业街效果图(仅供参考)

▲运动场效果图(仅供参考)
▲天空城堡实景图
▲社区图书馆实景图
六、高定生活配套
【帷幄繁华商业】社区自建总建筑面积约9000㎡商业街区,周边新天宇购物广场、阳光天地等商业,另有规划约140亩城市综合体。
【丰富教育配套】自带总建筑面积约5000㎡幼儿园,近邻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分园(规划中)、仓山实验小学分校(福州市螺洲中心小学新校区)(规划中)、螺洲中学等校,一路之隔规划九年一贯福州十九中(仓山分校)。
【优质医疗资源】市二医院南台分院(规划中) 、市一医院新院(在建中)等医疗配套。

▲商业街效果图(仅供参考)
▲阳光天地商业实景图
七、先进智慧社区
【7大智慧安防保障】提供周界防护、出入口智能管理、人脸识别可视对讲等安全防护系统,护航社区安全。
【7大智慧生活服务】智能家居布线、智慧灯杆、智慧路牌、懒人家居等,智慧化生活体验。
【3大基础配套设施】数据中心机房工程、综合网管系统、建筑防雷地接。
▲社区智能化示意图(仅供参考)
▲智慧步道实景图
八、二至四房 明星户型
项目精研当代年轻人生活模式,主输出建筑面积约65-115㎡户型产品,打造完善收纳系统,预留大量柜体空间,部分户型设计壁龛。
▲65㎡样板房实景图(仅供参考)
▲65㎡样板房实景图(仅供参考)
▲89㎡样板房实景图(仅供参考)
▲89㎡样板房实景图(仅供参考)
▲112㎡样板房实景图(仅供参考)
▲112㎡样板房实景图(仅供参考)
【项目户型图】


【项目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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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28日,闽侯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通知”透露,《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附“补充意见”全文
《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
为深入落实《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侯政规〔2024〕5号)(以下简称《房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范围,提升政策实施成效,现结合实际情况,对《房票方案》补充以下意见:
一、增加房票票面金额计算方式
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二)项“房票货币量化”,增加一项房票票面金额的计算方式,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按《房票方案》或以下方式计算票面金额:
房票票面金额=安置面积×安置房市场评估价-应缴交差价款+房票奖励金

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格。
二、修改房票部分内容
1.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四)项“房源超市”修改为“县域内已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且同意接受房票购房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以及二手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二手商品房所有人本着自愿的原则,持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的房源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向县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并签订协议后进入‘房源超市’”。
2.第四条“房票的使用流程”第(六)项“结算”第3点修改为“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将开发商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6个月内再支付50%);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将中介机构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3个月内再支付50%)。新建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二手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卖方指定的名下账户。逾期6个月未支付的,未结算资金按照一年期LPR予以计息,结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