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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5-09-05 1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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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推广名为【绿城·华林府】,核准名称为【鼓华公馆】,开发商为【福州市宜福置业有限公司】,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约定为准;本…

鼓楼华林路·建面约128-145㎡隐逸人文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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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管理秉持"品质、信任、效益、分享”的核心价值观,以“管理创造价值”为服务理念,始终以优质的产品品质和服务品质引领行业,2025年敬献隐逸人文华府,迭新鼓楼人居体验。

华林府择址鼓楼芯,华林路、五四路、六一北路等路网经纬纵横,快速链接二环、三环,举步地铁1号线树兜站(直线距离约400m)、斗门站(直线距离约418m),三坊七巷、南门兜轻松畅行,2km速达动车北站,快意商谈往来。兼得五大地脉价值叠加,云集城市繁盛资源,划定一城崇往的赫贵焦点。(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

福州的“官道”“官脉”,权力的焦点,约1KM范围内,集中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政府等46个省、市、区级机关单位及宿舍。八闽久仰,往来权贵。(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

福州的“商道”“商脉”,经济动脉,汇集高浓度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和国企总部,老钱新贵云集。

直线距离约162m举步晋安河,千年兴盛的流金“水脉”“贵脉”,一面流淌城市的繁荣生息,一面写下闽都的自然隐逸。

方圆1km内,屏山公园、温泉公园、环南公园等都芯桃源环映,举步之间,恣意森呼吸。(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

市温泉小学、鼓楼实验小学、屏东中学等鼎级学府,就取千年绵延的文脉学风,家门口举步9班制社区幼儿园,为孩子成长护航。(不作为入学承诺)

深研城市隐逸气质,依循绿城建筑美学,华林府约1.6容积率稀贵低密住区,以绿城精工匠艺,高定人性化细节的适逸居境,打造建面约128-145㎡隐逸人文华府。

本项目推广名为【绿城·华林府】,核准名称为【鼓华公馆】,开发商为【福州市宜福置业有限公司】,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约定为准;本资料中的学校等项目周边相关配套,仅是对现有公开信息的汇总,不作为要约或承诺,相关信息以政府最终核准的规划文件为准;本宣传资料所示户型空间结构、功能规划等仅供参考,最终呈现以实际交付为准;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敬请留意最新资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绿城·华林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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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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