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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5-03-07 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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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仓山区江南CBD板块百亩新盘曝光!该项目由融信、鑫鹏凯佳、中设天俊三家房企联手打造,案名定为——海月江南,打造海月系新作。

单价 30400元/平米

交房时间 2024-06-01

楼盘地址 仓山区江边洲路南侧,雁头路北侧

装修状况 毛坯 建筑形式 高层 规划面积 97760 平米 建筑面积 83181 平米

容 积 率 1.4 绿 化 率 24% 房屋产权 住宅70年;商业40年;绿地50年

规划户数 322户 车 位 数 806个

物业公司 融信世欧 物业类型 住宅

开 发 商 福建开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据悉,融信低密产品“海月系”,目前已经在福州、青岛、苏州、重庆等多地布局。融信海月系低密住区在规划之初,同样坚持自然资源导向原则,优先择址城市的山河湖海、古建地标等区域,占据不可复制的自然或人文资源,使其成为项目恒久的价值标签。

海月江南位于闽江南岸的仓山区江南CBD板块,临近江边村历史文化名村,容积率不到1.4,有望打造成继海月江潮(台江苍霞)后,海月系又一标杆产品。

海月江南景观设计方案公示

9月14日,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根据相关规定,将海月江南项目建筑景观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9月23日。

海月江南项目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江南CBD地块,江边洲路南侧,雁头路北侧。总用地面积83181㎡(约12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公园绿地,容积率1.4以下。

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3.08万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22万方,主要功能为住宅、公寓式办公、商业、超市、商贸楼、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86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车库、地下商业、会所、设备用房(最终以规划许可为准)。

地块背景及区位简析

今年2月3日,福建中设天俊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6.96亿元竞得宗地2021-05号地块,平均楼面地价7326元/㎡,参考可售楼面价8279元/㎡。

随后,中设天俊、融佳禾(融信)、鑫鹏凯佳三家联合成立福建融佳俊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宗地2021-05号地块(海月江南)的开发。

宗地2021-05号地块位于仓山区江边洲路南侧,雁头路北侧,江南CBD出让地块一。选址面积97760㎡(合146.64亩),出让面积67859㎡(合101.79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商务、绿地。容积率1.4以下,限高50米。

项目须回购商贸楼建筑面积10900㎡、配套停车位53个、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等。

该项目位于仓山江南CBD板块,地处闽江南岸,具有一定瞰江效果,地块内将结合历史保留建筑,打造商业街区及景观绿核。地块西侧前横南路(在建)两侧未来规划多幅商务、商住用地,目前片区路网尚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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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合法权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公共收益公示更加及时全面、公示内容更加完整真实、公共收益管理支出更加规范,围绕当前公共收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前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经营和账户管理、使用管理、公示和审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七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01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02加强经营合同(协议)监管

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事项,应当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备。

03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鼓励由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中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分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使用公共收益的情形、条件、额度和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04明确公共收益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开展房屋保险和体检等事项的支出,为探索城镇房屋保险和体检制度拓宽经费渠道。

05加强财务审计

为避免增加公共收益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年度公共收益收入金额进行分类施策: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进行审计;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年审计1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实行统一审计。

06增加“业账社审”条款

鼓励将“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公共收益收入、支出由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的管理制度”写入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公共收益财务监管制度,由居(村)民委员会成立业账监管小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来源:福建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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