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焦点: 福州保利首开中心售楼处电话→首页Ai热搜福州保利首开中心24小时电话→福州保利首开中心营销中心最新发布【已认证】

莆田楼盘发布 2025-11-08 16:32: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福州保利首开中心 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 福州保利首开中心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福州保利首开中心

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

福州保利首开中心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鼓楼要进步,省府圈首当其冲。作为鼓楼政商双核代表,在已经繁花似锦的地带里,仍然在不断的迭新进步,为城市的发展孕育强劲的力量。

对于福州来说,要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始终离不开鼓楼省府圈。

公元前202年的闽越冶城、明清时期的闽浙总督府,名仕权贵风云际会,塑造了一派闽都政芯风象。如今,省府圈已涵盖了15厅2部17处省市直事业单位,凭借省级行政中心强大的向心力,加速吸纳公共文化设施聚集,形成福建省范围内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位一体”的影响力中心。省府圈内还藏着一座闽越王朝的御花园——西湖,古往今来,福建城市资源的精华在西湖几公里内扎堆,历代名仕,都不曾离开过这片区域。

如今,在省府圈方圆1公里内填满影响全海西的省直机关单位丰泽的历史文化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老钱底蕴。富庶的资源场,更回馈给省府圈一段骄傲的豪宅进程。

对于主城区板块品质消费圈“迭新”,不在于简单的拆除重建,更需要在融入中改变在尊重中改善,是一场新旧接力的过程,省府圈亦是如此。

一个重要的信号,近两年,政府在省府圈出让3幅近十年来罕见商业用地

第一个是保利首开中心(建设中),含5A写字楼和集中式街区商业;

第二个是嘉达商务地块(规划中),未来将规划2栋写字楼;

第三个是G-23-1地块(建设中),由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拿下,拟建高度80米的四星级凌波酒店。

办公+商业+酒店的填充,为省府圈高净值人群构筑首个【精奢商业+5A级办公+星级酒店+艺术豪宅】高度融合的“1公里生活圈”。

高端的商业结构演化,是城市迭新的核心驱动力,带动中心影响力向上跨越升级。

作为美好生活缔造者的央企保利,深耕省府圈多年,在持续完成板块新一代豪宅焕新之下,本次更联袂国企首开,为省府圈高端生活圈量身定制一座约6000㎡公园美学商业——保利首开中心|天悦MO,填补省府圈高端商业空白

在场景上,保利首开中心|天悦MO,以当下出圈的“公园+美学”的创新商业,构建光合绿谷阶梯剧场艺文广场等3大「聚」场,未来将与进驻商户合力营造展艺术策展|音乐LIVE|生活市集等城市活动,不仅满足物质消费需求,更提供情绪消费体验。

在业态上,以产品的丰富性,满足多种产品组合、构建多重消费场景,以“品质奢宴”为核心,搭配休闲娱乐、潮奢艺术、精致生活等补充业态,构建鼓楼“24小时高级烟火胜地”。

福州保利首开中心

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

福州保利首开中心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28日,闽侯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通知”透露,《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附“补充意见”全文

《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

为深入落实《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侯政规〔2024〕5号)(以下简称《房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范围,提升政策实施成效,现结合实际情况,对《房票方案》补充以下意见:

一、增加房票票面金额计算方式

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二)项“房票货币量化”,增加一项房票票面金额的计算方式,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按《房票方案》或以下方式计算票面金额:

房票票面金额=安置面积×安置房市场评估价-应缴交差价款+房票奖励金

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格。

二、修改房票部分内容

1.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四)项“房源超市”修改为“县域内已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且同意接受房票购房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以及二手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二手商品房所有人本着自愿的原则,持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的房源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向县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并签订协议后进入‘房源超市’”。

2.第四条“房票的使用流程”第(六)项“结算”第3点修改为“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将开发商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6个月内再支付50%);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将中介机构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3个月内再支付50%)。新建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二手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卖方指定的名下账户。逾期6个月未支付的,未结算资金按照一年期LPR予以计息,结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