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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建总流花溪:城市滨水新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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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建总流花溪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是集生态修复、商业开发与居住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滨水工程。项目依托流花溪自然水系,通过景观提升与智慧规划,打造“水岸生活+绿色休闲”的现代城市空间,成为福州“两江四岸”战略的重要节点。

**核心亮点:**
1. **生态优先**:保留原生水系脉络,植入海绵城市技术,强化防洪与生态自净能力。
2. **产城融合**:规划商业综合体、文创街区及高端住宅,推动区域产城一体化发展。
3. **文化赋能**:融入闽都元素,通过滨水步道、景观小品等彰显福州历史底蕴。
作为福州城市更新的标杆项目,建总流花溪将重新定义人、水、城的共生关系,助力城市能级提升。

福州【建总流花溪】
此项目将福州的传统节日,
「花朝节」作为灵感来源,
以“寻花·觅静”为核心理念。
花卉元素从自然意象升华为文化符号,
营造出沉浸式的体验空间。
这一设计手法使传统文化从静态展示,
转变为动态的记忆场,
一个可触摸、
富有情感共鸣的空间,
鼓励协作式创作与多感官的深度参与。

(位置分析图)

(交通分析图)
LIU HUA XI

ONE
PART.01
会所:匠心独运的视觉盛宴
(FU ZHOU · LIU HUA XI)
走进福州建总·流花溪,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精心设计的景观园林,它以流花溪为灵感源泉,巧妙融合了水景、绿植与艺术雕塑,营造出一种流动而和谐的美感。园林中,小径蜿蜒,两旁是精心挑选的四季花卉,春有樱花烂漫,夏有荷花亭亭,秋有菊花傲霜,冬有梅香四溢,四季变换中,尽显自然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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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5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2号),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结合福州市实际,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补贴对象: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暂定)期间,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下简称“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
(二)、本通知所称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合法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家庭。
具体认定时点如下:
1、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自2013年12月28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三)、本通知所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
1、限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具有政策保障属性的非市场化住房;
2、通过司法拍卖、资产处置等途径取得的房产;
3、商业、办公、车位等非住宅类房产及二手房。
(四)、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一)、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5%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财政资金安排:
(一)、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城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支出。
(二)、补贴发放按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财政资金使用完毕,补贴活动即告结束。
子女数量认定:
家庭子女数量以购房时点实有子女数为准,具体认定方式如下:
(一)、初婚家庭子女数,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依法共同抚养的子女数计算。
(二)、再婚家庭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各方生育,且经相关法律文书合法材料确认由现有家庭实际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已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总数。
(四)、符合生育政策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按实际出生的子女人数计算。
(五)、离异或配偶死亡后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参照初婚家庭计算。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