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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烟台山壹号售楼部热线: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烟台山壹号开发商热线电话:400-8556-400【☎营销中心已认证✅】
✅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参观样板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
✅为您安排楼盘现场销售全程接待并讲解,给您更贴心的看房体验!
若有中介报价过低,请及时与售楼中心核对真假,避免上当!开发商热线400【售楼处首页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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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3号
【产品特色】鼎配景观视野 一线揽江大宅
开发公司鸿博所属区域承建公司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产品类别255/520㎡(1栋,总户数30套)梅岭观海 A 栋已竣工开盘时间七月份销售面积段30万单价区间总价50%楼高3梯2户/3梯1户
面积:255-520㎡
均价:30000-35000元/㎡
首付比例800-1600万
梯户比:3梯一户
总层高:21层
总用地:约13亩
容积率:2.0
公摊:18%
产权:40年
物业费:6元/㎡
绿化率30%
车位比1:2.4
约9000平米
交房时间现房
交房标准毛坯交付(可定制精装)
「文脉贵地 成就壹号之作」
⛰烟台山,位于福州传统中轴线之上,地处闽江南岸,地理位置优越。历经百年沧桑的烟台山,尽享城市发展红利资源同时又占据了醇熟生活配置。
百年福建省师范大学、福州高级中学、师大附中、师大附小麦顶小学、仓山小学、福州外国语学校等名校遍布。福州文脉沉淀之地,汇聚优质教育资源。
💯「中轴地段 全维优质配套」
🚊【交通脉搏】毗邻三县洲大桥、解放大桥、闽江大桥和地铁1号楼上藤站,通达全福州
【自然景观】闽江、烟台山公园、江心公园、南江滨公园
📇【繁华商业】烟台山商业街区、项目自带商业配套
【健康医疗】福州市第二医院
「一线揽江 13年绝版供应」
🏡13年绝版,再无一席闽江豪宅,唯一拥有一线江景中心地段,凸显城市新贵的文化品味,融合当代精神,延续隽永美感,呈现平层豪宅顶奢之美。
「尊崇礼遇 定制级归家仪式感」
●酒店南北双入户大堂 定制归家仪式感
●地下双层精装入户大堂 归家双倍尊崇礼遇
●私家电梯厅 尊享私密归家通道
「三梯两户 头排闽江大宅 」
单套建筑面积约255㎡,扩容面积约270㎡;
可双套整层打通,建筑面积约526㎡,实现一层一户;
●约30米一线江景阳台 ●尊享专属入户玄关
●LDK客餐厨一体化 ●主卧套奢豪尺度
●次主卧格局方正 ●卫生间空间自由设计
💫「8大主题会所 际会圈层人物」
私宴厅、健身空间、会客室、咖啡厅、茶室、棋牌室
1、本项目推广名为“烟台山壹号”,地名办核准名/备案名为“江城锦绣园”;开发公司为:“福建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为“FZ许20140095”;2、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3、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2024年7月2日前的信息,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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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政和县出台“共有产权”房政策,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01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在政和县域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无商品住房或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
02 哪些房源列入支持范围?
政和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目前已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共有产权”房政策,分别是新景书香苑、奥体佳苑、水云筑和同心嘉园。
03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标准是什么?
1.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具体楼盘促销价格和其他优惠措施(含一房一价)。
2.县级统筹1亿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南平市与县级等比例出资,下同),购房无贷款的参照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3.其他优惠政策: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符合条件的,可同步享受我县家电消费、家装厨卫“焕新”等促销政策。
04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资格?
购房人可在政和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APP上申请,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确认“共有产权”购房资格,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05 如何购买“共有产权”房?
1.购房人在县(或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 APP确认购房资格。
2.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若为期房,则签订购房意向书);购房人与实施主体同步签订《购买“共有产权”房补充协议》
3.实施主体根据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方式(若为期房,根据购房意向书和按揭贷款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相应比例的房票
4.房地产企业协助购房人向相关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购房人房产信息和《补充协议》,将房产予以限制
06 “共有产权”房使用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人所购“共有产权”房可随时回购、上市交易,但须在结清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资金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2.购房人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并承担100%业主责任义务,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开户费等)。
07 “共有产权”房回购的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户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所购“共有产权”房可购(回购)、可售(上市交易)、可租(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可住(居住使用)。
2.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在结清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本金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3.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2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由市、县实施主体或购房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按购买时毛坯或精装房产状况评估),按市、县实施主体拥有的产权比例评估价回购。回购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4.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20年后未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应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其持有该房屋产权部分,并按照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房票”本金,以当年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房租,每年一结。此后,如购房户提出回购或上市交易,仍按第3点评估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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