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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5-11-06 20: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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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地址 濂水路与潘敦路交界处(海峡会展中心旁)

装修状况 毛坯

建筑形式 板塔结合,高层,花园洋房

规划面积 118666.67 平米

建筑面积 500000 平米

容 积 率 2.99

绿 化 率 30%

房屋产权 普通住宅:70年

规划户数 2462户

车 位 数 2667个车位,停车位配比1:1

物业公司 伯恩(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类型 住宅 物 业 费 住宅:2.1元/m²/月

开 发 商 福建中发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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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

109㎡ 三房两厅两卫

119㎡-130㎡ 四房两厅两卫

141㎡-165㎡ 四房两厅两卫

【梯户比】

2梯2户、2梯4户、2梯5户

【总层高】:22-29层

项目区位图

项目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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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信息

【区域标签】:会展岛,自贸区,双地铁

【品牌实力】:德兴集团-中发置业,深耕海西21年

【立体交通】:二环路,三环路,鼓山大桥、南江滨大道,地铁1号、4号、6号线

【周边教育】:城门中心幼儿园、潘墩中心小学、红山中学、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周边商圈】: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红星美凯龙、林浦广场、江南CBD、南江滨商业综合体

【自然资源】:南江滨公园、花海公园、龙舟河公园、闽江、浦下河双水系

【四大酒店】:世纪金源会展酒店、聚春园会展酒店、聚龙酒店、中庚喜来登

【医疗配套】:市二医院/白湖亭医院/省地质医院

【公建配套】: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海峡文化艺术中心,福建省科技馆、福州规划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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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图

109㎡

128-140㎡

14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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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28日,闽侯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通知”透露,《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附“补充意见”全文

《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

为深入落实《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侯政规〔2024〕5号)(以下简称《房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范围,提升政策实施成效,现结合实际情况,对《房票方案》补充以下意见:

一、增加房票票面金额计算方式

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二)项“房票货币量化”,增加一项房票票面金额的计算方式,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按《房票方案》或以下方式计算票面金额:

房票票面金额=安置面积×安置房市场评估价-应缴交差价款+房票奖励金

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格。

二、修改房票部分内容

1.第三条“房票安置的定义”第(四)项“房源超市”修改为“县域内已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且同意接受房票购房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以及二手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二手商品房所有人本着自愿的原则,持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的房源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向县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并签订协议后进入‘房源超市’”。

2.第四条“房票的使用流程”第(六)项“结算”第3点修改为“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将开发商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6个月内再支付50%);征收实施单位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将中介机构申请的房票结算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20%,1个月内再支付30%,3个月内再支付50%)。新建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二手商品房的结算资金应当拨付到卖方指定的名下账户。逾期6个月未支付的,未结算资金按照一年期LPR予以计息,结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