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东方大院售楼处-售楼处2025最新发布-福清东方大院售楼处优惠—福清东方大院售楼处电话

莆田楼盘发布 2025-03-15 12: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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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东方大院售楼部热线: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福清东方大院开发商热线电话:400-8556-400【☎营销中心已认证✅】 ✅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参观样板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 ✅为您安排楼盘现场销售全程接待并讲解,给您更贴心的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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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价格: 参考均价 11000 元/㎡

开发商: 福清东方天成置业有限公司

楼盘地址: 福清龙山街道派出所旁(瑞亭公园/瑞亭小学旁

楼盘户型: 7种户型,建面:110-247㎡

装修情况: 毛坯

交房时间: 预计将于2025年交房

绿化率: 30%

物业费: 2.3

物业公司: 建发物业

城关新盘、成熟配套、品质社区;

1公里内三大商圈(利桥古街、东门街心、昌荣商业广场)商业配套丰富,幼小9年免接送,纯商品房小区。瑞亭公园旁。

主城区目前无别墅产品可售,东方大院别墅市面仅有,拥有目前市场独有的下沉式庭院,地下室全自然通风采光。

福清首个森系园林景观,绿化好

利桥古街,福清市政府,各大银行网点,瑞亭小学,幼儿园,龙山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瑞亭公园,龙山派出所,龙新社区办事处,超市,便利店,诊所,福清中医院,惠和医院,龙山卫生服务中心等,托管,培训班等等。

交通状况:项目1000米处龙山车站,项目北侧815路公交站东侧200米处环城路,15分可达宏路高速,7-8分可达动车站,40-50分可达长乐机场,"

城央核芯 资源难再复制

城央的,从来是稀贵的。城市行政配套/鼎级商圈、城市央心生态/教育/医疗等几大稀贵资源区在此高度集中融合。正如鼓楼中轴,随着福州城市扩容,城央资源变得越发臻贵。东方大院,幸会城央。揽臻稀资源,擎划层峯人居舞台。

户型鉴赏4室2厅2卫

115㎡

在售 户型方正 南北通透 动静分区

参考均价: 11000 元/㎡ 了解户型底价 

户型名称:115户型图

4室2厅2卫

居室

124㎡

建面

西

朝向

在售 户型方正南北通透动静分区

参考均价: 11000 元/㎡ 了解户型底价 

户型名称:124户型图

4室2厅2卫

居室

137㎡

建面

在售 户型方正南北通透全明格局

参考均价: 11000 元/㎡ 了解户型底价 

户型名称:137户型图

5室3厅5卫

226㎡

在售 户型方正南北通透全明格局

参考均价: 11000 元/㎡ 了解户型底价

户型名称:226户型图

福州福清东方大院售楼处

福清东方大院售楼部热线: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福清东方大院开发商热线电话:400-8556-400【☎营销中心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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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

为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政和县出台“共有产权”房政策,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01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在政和县域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无商品住房或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

02 哪些房源列入支持范围?

政和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目前已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共有产权”房政策,分别是新景书香苑、奥体佳苑、水云筑和同心嘉园。

03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标准是什么?

1.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具体楼盘促销价格和其他优惠措施(含一房一价)。

2.县级统筹1亿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南平市与县级等比例出资,下同),购房无贷款的参照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3.其他优惠政策: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符合条件的,可同步享受我县家电消费、家装厨卫“焕新”等促销政策。

04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资格?

购房人可在政和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APP上申请,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确认“共有产权”购房资格,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05 如何购买“共有产权”房?

1.购房人在县(或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 APP确认购房资格。

2.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若为期房,则签订购房意向书);购房人与实施主体同步签订《购买“共有产权”房补充协议》

3.实施主体根据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方式(若为期房,根据购房意向书和按揭贷款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相应比例的房票

4.房地产企业协助购房人向相关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购房人房产信息和《补充协议》,将房产予以限制

06 “共有产权”房使用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人所购“共有产权”房可随时回购、上市交易,但须在结清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资金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2.购房人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并承担100%业主责任义务,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开户费等)。

07 “共有产权”房回购的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户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所购“共有产权”房可购(回购)、可售(上市交易)、可租(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可住(居住使用)。

2.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在结清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本金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3.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2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由市、县实施主体或购房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按购买时毛坯或精装房产状况评估),按市、县实施主体拥有的产权比例评估价回购。回购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4.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20年后未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应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其持有该房屋产权部分,并按照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房票”本金,以当年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房租,每年一结。此后,如购房户提出回购或上市交易,仍按第3点评估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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