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地自在城售楼处-售楼处2025最新发布-福州金地自在城售楼处优惠—福州金地自在城售楼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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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地铁口·TOD江景大城
福州金地自在城售楼部热线: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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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单价 11000元/平米
交房时间 2022-12-30
地址 福州·大学城·地铁2号线苏洋站向前200米
装修状况 毛坯
建筑形式 板楼,高层,花园洋房
规划面积 97851.8 平米
建筑面积 146721.0 平米
容 积 率 2
绿 化 率 30%
规划户数 1854户
车位数:1931 (地上:193 个 地下:1738个)
物 业 费 住宅:2.68元/月/每平米
开 发 商 福州金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楼栋分布图
TOD 所向,即是未来趋向
纽约、东京到香港,从六本木到九龙,每一个高度发达的现代都市,TOD项目都是理所当然的中心,TOD综合开发是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像一个都市大磁场,将我们传统的出行方式迭代升级为更高效便捷的出行方式,最大程度满足人的工作、生活、休闲、娱乐等需求。形成对整个片区的带动,从而实现对城市格局的重塑和对城市地理经济的改写,未来TOD所在,就是城市中芯所在。福州金地自在城售楼部热线: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TOD大城,半小时自在生活圈
TOD大城市圈生活的出现,地铁二号线更一线串起大学城高新区、金山生活区、闽江北CBD,苏万宝商圈,途经6大城市综合体,近享10公里闽江视野、鲤鱼台国宾馆等8大城市级资源,15分钟内抵达大学城高新区商业中芯;20分钟可享金山、万达爱琴海购物生活;30分钟内闽江北CBD,苏万宝商圈的繁华触手可及。
“半小时TOD品质生活圈”,跨出地铁就可以触及城市各处繁华,自由掌握快进慢放的遥控器,让生活张弛有度,演绎的将是一种全新都市生活。
难得闽江,自在江景
闽江,从榕城出发,流经城市美好。沿江而居,是福州人的终极梦想,金地·自在城,私享1公里湿地水岸线,家中可瞰悠悠闽江一线江景,近享百亩闽江湿地公园。福州金地自在城售楼部热线: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首创学院系著作——金地·自在城2
金地首入榕城,深入剖析城市文脉,汲取当地人文特色,融合大学城板块学府特性。将来自剑桥大学,哈佛大学等世界知名学院元素,作为设计灵感,融入建筑设计之中,融入“优雅、传承、自由、包容“主题,提纯出”书、星、乐、艺、术“为概念要点,首创学院系著作,惊艳榕城人居。
户型鉴赏:
65m2两房两厅一卫
75㎡三房两厅一卫
89㎡三房两厅两卫
福州金地自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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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
为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政和县出台“共有产权”房政策,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01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在政和县域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无商品住房或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
02 哪些房源列入支持范围?
政和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目前已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共有产权”房政策,分别是新景书香苑、奥体佳苑、水云筑和同心嘉园。
03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标准是什么?
1.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具体楼盘促销价格和其他优惠措施(含一房一价)。
2.县级统筹1亿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南平市与县级等比例出资,下同),购房无贷款的参照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3.其他优惠政策: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符合条件的,可同步享受我县家电消费、家装厨卫“焕新”等促销政策。
04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资格?
购房人可在政和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APP上申请,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确认“共有产权”购房资格,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05 如何购买“共有产权”房?
1.购房人在县(或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 APP确认购房资格。
2.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若为期房,则签订购房意向书);购房人与实施主体同步签订《购买“共有产权”房补充协议》
3.实施主体根据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方式(若为期房,根据购房意向书和按揭贷款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相应比例的房票
4.房地产企业协助购房人向相关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购房人房产信息和《补充协议》,将房产予以限制
06 “共有产权”房使用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人所购“共有产权”房可随时回购、上市交易,但须在结清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资金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2.购房人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并承担100%业主责任义务,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开户费等)。
07 “共有产权”房回购的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户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所购“共有产权”房可购(回购)、可售(上市交易)、可租(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可住(居住使用)。
2.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在结清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本金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3.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2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由市、县实施主体或购房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按购买时毛坯或精装房产状况评估),按市、县实施主体拥有的产权比例评估价回购。回购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4.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20年后未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应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其持有该房屋产权部分,并按照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房票”本金,以当年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房租,每年一结。此后,如购房户提出回购或上市交易,仍按第3点评估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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