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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4-12-02 15: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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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城市之光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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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城市之光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

城市之光项目:点亮仓山新天际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新兴的地标性建筑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引擎。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城市之光项目,便是这一趋势下的璀璨新星。该项目总用地面积达177,183平方米,约合265.77亩,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配套资源,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

项目概述

城市之光项目规划用途为住宅和商业用地,其容积率控制在1.0至1.8之间,旨在确保建筑的舒适度和空间的开阔感。项目高度重视绿化建设,绿地率超过30%,为居民营造了宜居的生态环境。此外,建筑高度限制在80米以内,建筑密度不超过25%,以保证项目的整体协调性和美观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5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占441,000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幼儿园和车库等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主要用作车库,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停车条件。

交通与区位优势

城市之光项目紧邻地铁4号线半洲站(原橘园站),交通极为便利。计容面积约32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260,0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20,000平方米的商业设施,以及一处9班幼儿园和相关配套。这种集住宅、商业和教育于一体的综合项目,无疑为居民提供了更为完善的生活配套。

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位于仓山区金山大道以北,三环快速路以东,拥有一定的瞰江资源。在规划上,项目地块东西侧主要规划为产业项目,而花溪北路以东则主要规划为生活功能区。周边还规划有洪塘历史风貌区和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在建)等设施,为居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和医疗资源。

绿化与生态环境

城市之光项目在绿化建设方面下了大力气,绿地率超过30%,这意味着项目内部将有大量的绿地和开放空间,为居民提供休闲和娱乐的场所。这些绿地不仅美化了环境,还有助于改善微气候,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此外,项目还注重生态保护,力求在建设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建筑设计与规划

在建筑设计方面,城市之光项目采用了现代简约的建筑风格,注重建筑的实用性和美观性。建筑高度限制在80米以内,建筑密度不超过25%,这样的设计既保证了项目的整体协调性,又确保了每栋建筑都能获得充足的日照和通风。项目还采用了绿色建筑技术,如节能材料和可再生能源,以降低能耗和环境污染。

城市之光项目的建成,将不仅为仓山区带来新的地标性建筑,也将为居民提供更为优质的生活环境。未来,这里将成为仓山区乃至整个福州市的新亮点,吸引更多的人们前来居住和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为福州市的城市化进程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展现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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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2023年8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有哪些政策要点吧~

享受优惠政策时间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享受优惠政策条件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需要到哪里申请?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纳税人身份证件;

②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③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④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买卖时间如何确定?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如何计算退税金额?

计算公式为:

①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②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1.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2.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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