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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面积约33.4亩,总建筑面积4.45万方,拟新建6栋高层住宅以及配套商业、地下车库和其他配套设施用房,总车位数351个,总户数约245户。
据悉,该项目于2023年11月竞得,目前正在建设中,计划2027年建成。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品质、群众居住条件、商业服务配套,打造成为民生经济“双赢”、品质人居“双优”的城市更新样板项目。
据悉,建发瑞云产品户型包括149-236㎡,除236平单独位于楼王位置,一层一户外,其余均两梯两户设置。
项目屹立于五一中路与国货路双中轴间的老台江芯,融合双地铁TOD(规划中地铁3号线、8号线)立体都会生活圈,承袭闽商繁华根深处,汇城市万象精粹,以建发房产高端禅境中式,赋新千年台江的未来人居。
〖集〗城市繁华之精粹
【繁华殷盛 精粹资源】:约1公里内坐享五一商圈、东街口商圈、万宝商圈、世欧商圈,繁华举步即达;【双地铁TOD 链接全城】:拥享双地铁TOD立体都会生活圈地铁3号线(规划中),互联五一路、五四路链接鼓台精华配套。地铁8号线(规划中),链接国货路、工业路、东三环,接驳城市各大商圈;
【左右逢源 诗意绿境】:百米直达南公园、茶亭公园、打铁港公园,生态绿意环伺;【纵横台江 畅通寰宇】:台江政务中心、市体育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福建大剧院、福州医科大、福建科技馆,浸润身心日常;【人文根深 融贯古今】:台江第三中心小学、福州市国货路小学、福州第八中学、福州第十五中学等知名学府林立。
建发溢价41%获汽车南站地块
拟与地铁站合建 楼面价近2.9万/平
去年11月18日,厦门建发(福州兆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经75轮竞价,以12.8亿竞得宗地2023-43号汽车南站周边旧改造地块,溢价率41.4%,成交楼面价28734元/㎡。该楼面价超越上海西地块2.68万/平,仅次于国贸天琴湾楼面价3.08万/平。
该地块位于台江区五一中路与国货西路交叉口西北侧,面积22273㎡(合33.41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2.0以下(其中商业不超过6000㎡),限高100米。
地块位于台江区核心区域,紧邻五一中路与国货西路,交通区位条件优越。地块周边配套成熟完善,商业商务资源聚集,包括茶亭公园、南公园、国货路小学、福八中、锦颐广场等。
根据初步规划,地块东南侧五一路国货路口拟设置五一南路站(打铁垱站),地铁3号线与8号线拟在此交汇。此次出让条款也明确,地块将与规划地铁8号线五一南路站合建(合建费用由建发与市地铁集团共同核定,超出1000万元部分由市地铁集团承担),该地块东南侧绿线范围内地下空间可结合地铁站点方案统筹开发。
户型鉴赏
福州建发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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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政和县出台“共有产权”房政策,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01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在政和县域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无商品住房或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
02 哪些房源列入支持范围?
政和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目前已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共有产权”房政策,分别是新景书香苑、奥体佳苑、水云筑和同心嘉园。
03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标准是什么?
1.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具体楼盘促销价格和其他优惠措施(含一房一价)。
2.县级统筹1亿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南平市与县级等比例出资,下同),购房无贷款的参照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3.其他优惠政策: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符合条件的,可同步享受我县家电消费、家装厨卫“焕新”等促销政策。
04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资格?
购房人可在政和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APP上申请,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确认“共有产权”购房资格,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05 如何购买“共有产权”房?
1.购房人在县(或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 APP确认购房资格。
2.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若为期房,则签订购房意向书);购房人与实施主体同步签订《购买“共有产权”房补充协议》
3.实施主体根据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方式(若为期房,根据购房意向书和按揭贷款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相应比例的房票
4.房地产企业协助购房人向相关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购房人房产信息和《补充协议》,将房产予以限制
06 “共有产权”房使用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人所购“共有产权”房可随时回购、上市交易,但须在结清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资金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2.购房人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并承担100%业主责任义务,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开户费等)。
07 “共有产权”房回购的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户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所购“共有产权”房可购(回购)、可售(上市交易)、可租(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可住(居住使用)。
2.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在结清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本金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3.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2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由市、县实施主体或购房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按购买时毛坯或精装房产状况评估),按市、县实施主体拥有的产权比例评估价回购。回购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4.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20年后未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应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其持有该房屋产权部分,并按照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房票”本金,以当年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房租,每年一结。此后,如购房户提出回购或上市交易,仍按第3点评估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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