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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地址 濂水路与潘敦路交界处(海峡会展中心旁)
装修状况 毛坯
建筑形式 板塔结合,高层,花园洋房
规划面积 118666.67 平米
建筑面积 500000 平米
容 积 率 2.99
绿 化 率 30%
房屋产权 普通住宅:70年
规划户数 2462户
车 位 数 2667个车位,停车位配比1:1
物业公司 伯恩(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类型 住宅 物 业 费 住宅:2.1元/m²/月
开 发 商 福建中发置业有限公司
【户型】
109㎡ 三房两厅两卫
119㎡-130㎡ 四房两厅两卫
141㎡-165㎡ 四房两厅两卫
【梯户比】
2梯2户、2梯4户、2梯5户
【总层高】:22-29层
项目区位图
项目实景图
配套信息
【区域标签】:会展岛,自贸区,双地铁
【品牌实力】:德兴集团-中发置业,深耕海西21年
【立体交通】:二环路,三环路,鼓山大桥、南江滨大道,地铁1号、4号、6号线
【周边教育】:城门中心幼儿园、潘墩中心小学、红山中学、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周边商圈】: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红星美凯龙、林浦广场、江南CBD、南江滨商业综合体
【自然资源】:南江滨公园、花海公园、龙舟河公园、闽江、浦下河双水系
【四大酒店】:世纪金源会展酒店、聚春园会展酒店、聚龙酒店、中庚喜来登
【医疗配套】:市二医院/白湖亭医院/省地质医院
【公建配套】: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海峡文化艺术中心,福建省科技馆、福州规划馆等
户型图
109㎡
128-140㎡
142-164㎡
福州【中发·印象外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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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政和县出台“共有产权”房政策,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01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在政和县域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无商品住房或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
02 哪些房源列入支持范围?
政和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目前已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共有产权”房政策,分别是新景书香苑、奥体佳苑、水云筑和同心嘉园。
03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标准是什么?
1.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具体楼盘促销价格和其他优惠措施(含一房一价)。
2.县级统筹1亿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南平市与县级等比例出资,下同),购房无贷款的参照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3.其他优惠政策: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符合条件的,可同步享受我县家电消费、家装厨卫“焕新”等促销政策。
04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资格?
购房人可在政和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APP上申请,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确认“共有产权”购房资格,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05 如何购买“共有产权”房?
1.购房人在县(或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 APP确认购房资格。
2.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若为期房,则签订购房意向书);购房人与实施主体同步签订《购买“共有产权”房补充协议》
3.实施主体根据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方式(若为期房,根据购房意向书和按揭贷款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相应比例的房票
4.房地产企业协助购房人向相关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购房人房产信息和《补充协议》,将房产予以限制
06 “共有产权”房使用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人所购“共有产权”房可随时回购、上市交易,但须在结清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资金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2.购房人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并承担100%业主责任义务,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开户费等)。
07 “共有产权”房回购的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户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所购“共有产权”房可购(回购)、可售(上市交易)、可租(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可住(居住使用)。
2.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在结清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本金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3.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2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由市、县实施主体或购房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按购买时毛坯或精装房产状况评估),按市、县实施主体拥有的产权比例评估价回购。回购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4.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20年后未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应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其持有该房屋产权部分,并按照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房票”本金,以当年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房租,每年一结。此后,如购房户提出回购或上市交易,仍按第3点评估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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