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安湖滨壹号售楼处-售楼处2025最新发布-君安湖滨壹号售楼处优惠—君安湖滨壹号售楼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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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实力品牌房企君安地产,携福清湖居首著——湖滨壹号,落子城市枢纽繁华地,于苍霞南湖之畔,启城罕见湖境,倾造福清人居封面里的湖岸门第大宅。
【品牌实力】
君安地产,品质闽系房企,恢弘布局全国人居版图执守匠心,以实力领衔行业,成就豪宅典范缔造者。2020年以“君安·融著” 融归福清;2021年首作湖岸门第大宅——湖滨壹号,献映福清层峰,致敬时代伟岸。
【项目体量】
项目占地约50亩,沿湖而建共规划6栋高层住宅,47套顶级湖居联排别墅,6套高端独幢商墅,1幢政府商务办公楼,及社区配套底商。
城市发展寸土寸金,稀缺山水愈发难求,举凡世界级豪宅,必依水而居;苍霞南湖,静卧于城市门户繁华深处,贵乎稀有,敬候世界归来的生活藏家湖居;
福清人从未真正享有,湖墅,更是福清难得一见的奢宅品类;君安·湖滨壹号,独占苍霞南湖自然水域,一墅封藏湖居之上的生活向往。
【枢纽门户 未来可期】
战略推进下大福清“东进南下”发展,客运枢纽站外移,动车站加持。两大动能交通助力,福清南城市门户形象跃然纸上。集结醇熟配套,教育、医疗、休闲于一体,区域未来发展不可限量。
【配套丰盛 一站生活】
生态鲜氧公园
坐拥福清市首个中央公园(建设中),享城芯难得“绿肺”,比邻飞霞河公园,畅享绿意鲜氧生活。
优质学府名校
城关小学第三校区(规划建设中)旁,步行即达北师大附属学校,优质名校资源,让孩子赢在起跑线。
立体畅达交通
经观音埔隧道、创业大道,接驳西区繁华;顺延龙江路,联动水南老城便捷配套;紧邻龙江客运枢纽站,便捷通达全城;动车站加码,畅行无忧。
繁华便捷商圈
区域内奥特莱斯大型商业综合体、八佰伴购物广场(即将进驻)商业配套齐全,沿观音埔隧道即享万达、沃尔玛两大商圈繁华,经龙
江路直达东百利桥街商圈,帷幄一城繁华。
【繁华之上 难得湖墅】
湖滨奢筑 圈层专享
湖滨墅居,是福清难得一见的奢宅品类。君安·湖滨壹号只为极少数层峰人士,打造一席湖居奢宅,犒赏行业领袖,匹配大家身份,以臻稀之作,礼献圈层人物。
新中式立面 尊崇门庭
甄选新中式风格立面,作为产品美学基调,沿袭中国古典建筑精髓,结同时融合当代审美,呈现对现代生活价值的精雕细刻,品格筑作,惊艳福清。
墅质社区 奢境大户
以210㎡奢藏湖墅为核芯,匠心倾作,打造奢标墅区;以墅居尺度,打造建面约102-127㎡湖境奢宅,擘画福清湖岸奢居新座标。
【项目户型图】
【君安·湖滨壹号】
福清君安湖滨壹号售楼部热线:400-8556-400【☎售楼中心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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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政和县出台“共有产权”房政策,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01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在政和县域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无商品住房或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
02 哪些房源列入支持范围?
政和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目前已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共有产权”房政策,分别是新景书香苑、奥体佳苑、水云筑和同心嘉园。
03 此次“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标准是什么?
1.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具体楼盘促销价格和其他优惠措施(含一房一价)。
2.县级统筹1亿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南平市与县级等比例出资,下同),购房无贷款的参照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3.其他优惠政策: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符合条件的,可同步享受我县家电消费、家装厨卫“焕新”等促销政策。
04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资格?
购房人可在政和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APP上申请,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确认“共有产权”购房资格,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05 如何购买“共有产权”房?
1.购房人在县(或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 APP确认购房资格。
2.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若为期房,则签订购房意向书);购房人与实施主体同步签订《购买“共有产权”房补充协议》
3.实施主体根据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方式(若为期房,根据购房意向书和按揭贷款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相应比例的房票
4.房地产企业协助购房人向相关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购房人房产信息和《补充协议》,将房产予以限制
06 “共有产权”房使用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人所购“共有产权”房可随时回购、上市交易,但须在结清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资金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2.购房人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并承担100%业主责任义务,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开户费等)。
07 “共有产权”房回购的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户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所购“共有产权”房可购(回购)、可售(上市交易)、可租(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可住(居住使用)。
2.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在结清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本金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3.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2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由市、县实施主体或购房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按购买时毛坯或精装房产状况评估),按市、县实施主体拥有的产权比例评估价回购。回购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4.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20年后未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应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其持有该房屋产权部分,并按照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房票”本金,以当年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房租,每年一结。此后,如购房户提出回购或上市交易,仍按第3点评估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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