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狮城领秀售楼部电话-国投狮城领秀最新消息|售楼中心|国投狮城领秀欢迎来电咨询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国投狮城领秀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石狮国投狮城领秀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4008556400
【项目位置】:石龙路和横二路的交汇处
【建筑类型】:高层 【装修标准】:毛坯
【产权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绿地率】:30% 【容积率】:2.5
【占地面积】:约3.8万㎡ 【总建面积】:约12.5万㎡
【总户数】:791 【楼栋规划】:8栋
【楼层状况】:24-26层 【梯位】:两梯四户
【户型】:建面约94-112-134-143㎡三房-五房
【物业单位】:万科物业 【物业费】:2.5元/㎡
【交房时间】:2025年8月30日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石龙路与横二路的交汇处——石狮城南门户,区域汇聚服装城、轻纺城、网商园及东南亚电商产业集群等。项目周边10多个专业市场环绕,是石狮对外贸易经济的重要窗口,是石狮市的经济引擎。
项目总占地约3.8万㎡,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容积率2.5,绿地率约30%,规划8栋24-26层的高层住宅。项目整体以围合式布局,形成超百米楼间距——既能保护隐私,还能把好的景观留给业主。
【国企筑更放心 交房有保障】国投·狮城领秀由石狮国投集团开发投资,是石狮三大国企之一。石狮国投集团成立于2017年3月,截止2022年6月份,集团总资产310.25亿元,现有二级子公司13家、三级子公司9家、参股控股公司29家。集团实力强大,城市运营能力强劲。
【城南核芯板块 稀缺高端盘】项目位于城南板块,区域汇聚服装城、轻纺城、网商园及东南亚电商产业集群等。项目周边10多个专业市场环绕,是石狮对外贸易经济的重要窗口,是石狮市的经济引擎。
【多维立体交通 精彩生活圈】项目所处区域坐拥“两横三纵”的交通格局:距离晋江机场约30分钟车程、距高铁泉州南站约10分钟车程、距离泉州环城高速龙湖站约10分钟车程、距离服装城客运站约5分钟车程,距福厦高速彭田收费站约5分钟车程……
【醇熟商业配套 吃喝玩乐购】项目周边汇聚了诸多重磅级城市配套,如大型商业购物中心,集吃喝玩乐购为一体的摩天城,聚集了大润发、万达影城、主题乐园等生活配套,满足居住人群的日常消费需求和休闲娱乐需求。
【超百米楼距 视界更精彩】项目由8栋24-26层现代主义风格的高层围合而成,围合式布局可以保证最大楼间距。项目以超百米楼间距,既让业主享受大视野,又保障业主隐私,还能把最好的景观留给每一位业主。
【五大主题园林 归家好心情】项目园林景观延续建筑的现代简约风格,引入前卫的艺术时尚美学,融合写意自然的生态设计手法,打造【山·碧石】、【隐·于森】、【林·中趣】、【艺·之境】和【星·银河】五大主题园林,营造一场拥抱自然、返璞归真的归家体验。
【六大社区配套 趣味又健康】项目精心布置夜光跑道、羽毛球场、儿童乐园、摩卡会客厅、阅读茶室、FIT健身坊等六大高品质社交/运动空间。六大生活空间与园林美景有机融合,在自然纯粹的绿意中放缓步伐,调节躁动的内心,享受自然宁静淳朴的生活。
🌐🌐国投狮城领秀售楼处
国投狮城领秀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石狮国投狮城领秀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免责声明:本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网络、只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第一时间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免责声明:本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网络、只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第一时间处理!)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