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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4-12-23 15: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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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万科城市之光综合解析

福州万科城市之光,作为福州市内备受瞩目的房地产项目,近期市场动态及市场表现均引起广泛关注。以下是对该项目的深入解析,旨在帮助购房者全面了解其优势与潜在风险。

一、市场表现亮点

地理位置与江景资源:万科城市之光坐拥乌龙江北岸的优越位置,能够俯瞰壮丽的江景。这一独特的自然景观为房价带来了溢价效应,使得该项目在市场中表现坚挺,有效抵御了市场波动。

TOD模式与多元业态结合:项目采用先进的TOD开发模式,与地铁4号线无缝对接,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交通条件。同时,项目内集合了住宅、商业街区、幼儿园教育等多种业态,形成了一个功能完备的“微型城市”。未来,随着周边高端产业的聚集,该项目将吸引大量年轻就业人口,推动区域经济的蓬勃发展。

户型设计:项目推出的92平米三房两厅两卫户型和116平米四房两厅两卫户型均设计精良,空间利用率高,居住舒适度和性价比均表现出色。

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占地256亩,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涵盖多种功能。周边配套设施丰富,包括地铁、公交、商圈、公园和医疗等,为购房者提供了全方位的便利生活。

二、购房优势与风险考量

优势方面:

配套成熟度:项目周边交通、商业、公园和医疗等配套设施完善,入住后能迅速享受这些资源带来的便利生活。

户型性价比:现有户型设计合理,能够满足家庭居住需求且控制总价预算,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房价稳定性:项目凭借江景资源、整体配套和品牌等因素的支撑,房价在市场中表现稳定,具有一定的保值增值潜力。

劣势或风险方面:

地段争议:相对于金山板块而言,万科城市之光的地段可能偏一些,这可能对部分购房者的选择产生影响。

教育资源:虽然项目周边有学校配套,但教育资源质量相对一般,与第一梯队的学校存在一定差距。

综上所述,福州万科城市之光在地理位置、江景资源、TOD模式、户型设计和配套设施等方面均表现出色,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地段和教育资源方面的争议。购房者在决定是否入手时,应综合考虑个人需求、经济实力以及对项目的预期等因素,做出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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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2023年8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有哪些政策要点吧~

享受优惠政策时间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享受优惠政策条件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需要到哪里申请?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纳税人身份证件;

②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③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④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买卖时间如何确定?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如何计算退税金额?

计算公式为:

①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②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1.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2.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一房地产

1. 房地产定义:房地产是一个综合且复杂的概念,从实物现象看,它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土地可以分为未开发的土地和已开发的土地,建筑物则依附于土地而存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产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权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

2. 房产与地产: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厂房、仓库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则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

3. 房地产特点:由于其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房地产又被称为不动产。

4. 房地产拍卖: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二、产权类型

1. 商品房:是指房屋由开发商建设出售的,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可以自由对该房屋进行买卖、出租。

2. 成本价住房:成本价房屋是房改售房的一种规定,职工以成本价购买房屋后职工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职工再次上市出售,必须征得售房单位的同意。

3. 标准价住房:标准价房屋是房改售房的一种规定,出售公有住房时,职工占有一部分产权,单位占有一部分产权,一般是职工占有94%的产权,单位占有6%的产权,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被称之为标准价房屋。

4. 经济适用房: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

5. 房改房: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三、房屋面积计算

1.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外墙外围所围成空间的水平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可用的实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2. 套内建筑面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3. 使用面积:是建筑面积扣除公摊面积及墙体柱体所占用的面积后的直接供住户生活的净使用面积,俗称地砖面积。

4. 公摊面积:指建筑物的楼梯、电梯井、外墙、公共门厅、走道、设备间、首层大堂及小区内其他一些配套设施的面积总和。

5. 占地面积:建筑物基底及其功能需要占用的面积,也叫红线面积。

6. 预售面积:指在商品房预售时按建筑设计图上尺寸计算的房屋面积。

7. 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

8. 竣工面积:房屋竣工后实测的房屋面积。

9.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栋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值。

10. 预测面积: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无法获知准确的房屋面积,开发商会根据设计图计算出房屋的预测面积,供购房者参考。

11. 实测面积:房屋建成后,房产测绘单位会对房屋进行实际测量,得出的房屋面积即为实测面积,也是购房者实际使用的面积。

12. 合同约定面积: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开发商会在合同中注明预测面积,并按照这个面积计算房屋价格。合同中一般也会说明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存在误差的处理办法。

13. 产权登记面积:购房者在买房后办理产权证时,产权证上会有一个面积说明,即产权登记面积,一般按照实测面积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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