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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4-11-18 15: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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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锦江城:福州三江口区域的新兴生活典范 中海锦江城,坐落于福州三江口区域,这一地带不仅是城市东进南下的关键节点,更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与广阔的发展潜力。福州市政府将此地定位为“美丽福州的示范区、美好生活的榜样区和新兴产业的集聚区”,彰显了其在未来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近年来,随着福州城市区划的重建与发展,三江口片区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了响应这一趋势,中海锦江城项目决定调整价格策略,以更加亲民的价格吸引购房者,共同打造一个充满期待的滨江慢生活社区。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市场需求的积极响应,更是对福州生活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

【项目位置】:福州市 · 仓山区 · 三江口 · 福州八中旁

【项目规模】:建面约18.79万㎡,容积率2.5

【项目户数】:1305户

【产品类型】:高层/10-11层洋房

【品牌实力】:中海地产是片区内唯一以工程建筑起家的千亿级中资央企。目前世界500强排名第21位,全球累计开发超600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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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中海物业—国家首批一级资质物业公司

【主推户型】:①高层:约88-127㎡伴山瞰景高层 ②小高层:约115㎡花园富氧洋房

【区域潜力】①福州新区发展上升至国家层面:全国仅19个的国家级新区—福州新区由2015年国家批复成立,从此福州成为集合国家级新区、国际自贸区等“五区合一”的重点开发区域,福州市近十年的规划都围绕着城市扩容,随长乐撤市改区,大福州的概念已形成。

②三江口成为福州新区核心区:2020年福州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高指标建设三江口片区,加快100个重点项目建设。”三江口整体规划为“一带一心四片区”布局,北部樟岚片区(商住混合)、中部梁厝片区(文旅为主)、东部下洋片区(商业为主)、南部清富片区(居住为主)(中海锦江城所在清富片区)。

【千亿公建】① 清富片区-纯粹居住/配套:三江口千亩文化旅游城(建设中,总投资38.5亿、占地400余亩,包括冰雪乐园等五大主题乐园,其中福州眼摩天轮已亮灯);② 下洋片区-总部基地/金融:国际金融中心(规划中,亚升集团、永辉集团意向建设总部大楼、绿地规划地标大厦);③ 梁厝片区-文化/旅游/生态: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中,三江口版三坊七巷、预计年底完成);约15万㎡海峡文化艺术中心(已建成,被誉为福州版的悉尼歌剧院);④ 樟岚片区-教育/体育/商务/办公:约34.4万㎡樟岚企业总部基地(建设中,在榕开发香格里拉大酒店项目)。

【项目配套】【今年运行的地铁,30min通行全城】:① 双地铁交汇:地铁1号线三江口站(建设中,预计今年10月试运行);福州6号线途经三江口(会展中心-长乐)(建设中,预计今年12月建成)。② 一环三横三纵五大桥:南江滨东大道;三江路、环岛路、三环;福峡路、福泉高速、南台大道;道庆洲大桥(预计今年通车)、三江口大桥,魁浦大桥、鼓山大桥、乌龙江特大桥。

(地铁规划路线图)

【幼儿园至高中,15年一站式学府】:市重点高中—福州八中、三江口小学(建设中)、清富中小学(建设中)、距项目约100m的幼儿园(已建成)。

【三甲医疗资源,方便就医】:市一医院分院(建设中,市三甲医院)。

【占地面积比东二环大一倍的商圈,举步即达】:约30万㎡商务、商业、酒店三江口文化旅游城商业(建设中)、嘉里总部商务中心、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新天宇购物广场、阳光大都会购物中心、海西佰悦城。

【五区难得背山面江,福州第一口新鲜空气】:① 背靠300万㎡清凉山(等同于3个金鸡山公园),串联福州东部新城绿道。②11层以上面观4000米闽江、乌龙江、马江三江交汇,享受东南季风带来的新鲜空气和冬暖夏凉的气候。③ 建面约1200亩南江滨生态公园、清凉山公园、三江口堤外公园(全场12.7公里)、梁厝河公园、马杭洲河公园(总投资约2.5亿元)、金沙公园、花海公园。

(项目区位图)

【社区规划】①北高南低布局,通风效果更佳:设置北高南低的建筑布局,冬季阻挡寒冷北风,夏季尽享凉爽东南风,绝好空气流动。②超300m超阔楼距,一楼尽享阳光:科学规划高层+洋房搭配,高层超300m楼距,确保小区全年日照,即使住在一楼也能沐浴阳光。③纯粹居住社区、仅600余户高端低密洋房:社区纯粹无商业,入则静谧,出则繁华;片区唯一30%以上11层以下花园洋房、墅质复式的低密洋房住区,仅600余户,居住更加舒适;④升级健康人居3.0产品:打造三江口健康居住理念,提供健康生态、健康园林、健康户型、健康服务等7项产品保障。从身体、心灵、精神深植“健康+”的生活理念,全新居住观提前到来。

【户型图】③约89㎡三房两厅两卫:片区唯一90㎡通透三房;高使用率;三开间朝南;南北透。

②约117㎡四房两厅两卫:套房式主卧;全通透户型,全明格局;低密洋房。

(样板间实景图)

(建筑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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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网络、只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第一时间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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