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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5-02-28 09: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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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静默,久居者为建筑证明,居者对于房子的定义不仅仅限于居住的概念。

高品位的居者更注重居住空间的精神文化和建筑艺术的综合反映,是为居者个性化的倾情演绎。

龙湖将福建·福清独特的历史文化与现代艺术相融合,来一场建筑与历史、城市与人文的邂逅之旅。

龙湖正邦·虎溪原著,落子玉融,比邻虎溪公园、中央公园和玉屏公园,拥有绝佳的人居景观半径。

项目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3km生活圈内辐射福清市政府、福清市实验小学第二校区,路网通达交通便捷。

天然区位优势成为龙湖正邦 · 虎溪原著首要的竞争筹码,以其独有的特点席卷福清高端人居思潮,为福清人的奢居蓝图描绘浓墨重彩的一笔。

龙湖正邦 · 虎溪原著用地面积3.6万平方米(约54.2亩),以低容积率、低密度、高绿地率的设计手法,将东西地块独立成区。

项目规划布置了多种高度、体量的建筑,与片区整体规划协调统一,形成了东高西低、起伏错落、富有变化的天际轮廓线,美化城市景观界面。

大隐于市,龙湖正邦 · 虎溪原著潜心研磨大宅品质。

东地块5栋高层错落围合,形成中心大景观花园,尊享3000㎡大花园;

西地块规划大平层及14栋联排别墅,容积率低至1.24,以阔景联排尊享低密舒适人居。

总图设计苛求完美下的生活新高度,保证住宅景观视野的均好性。

鸟瞰图

龙湖正邦 · 虎溪原著的设计遵循以人为本的规划原则,实现人车分流,保持了核心景观的独立性及完整性,也保证了所有业主的居家安全。同时五进归家仪序的宋式传统设计,将雅集文化场景化,营造“场景感 + 艺术性”的新中式归家氛围,伴随着中国千年规制礼序,投射到现代居住空间之上,层层递进,归心归家。

雅宋礼序 · 五进空间

古古今门第之中,“礼序”二字,无疑是名门望族家规风范外在彰显,同时亦是阐释居者身份与内在涵养的最佳容器。以五进空间演绎宋式空间礼序,从建筑、景观等多重维度诠释宋式雅贵美学。以礼为序,演绎当代新东方院府生活场景。

一进门庭 | 登门望府 · 宋韵风仪

尊崇之始,在于登堂---中国传统宅门的古制新译:超高门头的仪仗彰显宋韵府门的气度,虎溪原著约13.6米高的巍峨府门,彰显家族威仪。甫进此地,初见其貌已入胜境,端倪初现,却已令人神往而至。对望山林敬以天地,开阖进出之间,窥其俯仰天地之间的空间与风骨。

虎溪原著重檐顶的等级要远远高于单檐顶,采用更先进的铝板工艺,营造出轻盈夸张的重檐效果,从下往上仰望,犹如华盖加身,顿时生出王者气韵。檐下的屋椽在落日余晖下,与周边树木交相辉映,彰显出有礼有节的世家风范。

二进探院 |雾霭林深 · 探院观水

甫进院门,曲径通幽盈意趣。移步换景之间,自然隐奢的深林庭院,钟灵毓秀之地,水影山色,引人入胜,形成可享、可赏、可玩的体验式园林,为品质生活点缀色彩与诗意。

户型鉴赏:

龙湖正邦虎溪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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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合法权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公共收益公示更加及时全面、公示内容更加完整真实、公共收益管理支出更加规范,围绕当前公共收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前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经营和账户管理、使用管理、公示和审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七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01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02加强经营合同(协议)监管

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事项,应当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备。

03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鼓励由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中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分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使用公共收益的情形、条件、额度和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04明确公共收益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开展房屋保险和体检等事项的支出,为探索城镇房屋保险和体检制度拓宽经费渠道。

05加强财务审计

为避免增加公共收益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年度公共收益收入金额进行分类施策: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进行审计;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年审计1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实行统一审计。

06增加“业账社审”条款

鼓励将“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公共收益收入、支出由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的管理制度”写入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公共收益财务监管制度,由居(村)民委员会成立业账监管小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来源:福建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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