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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4-12-22 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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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琴海项目坐落于湖里国贸天琴湾北侧,这一地理位置极为优越,不仅交通便利,而且周边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居民的日常出行需求。项目的地理位置优势,使其成为众多购房者眼中的热门选择,尤其是对于那些注重生活品质和交通便捷性的购房者来说,天琴海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户型设计 天琴海项目提供多种户型供购房者选择,包括但不限于258㎡的5室2厅3卫和98㎡的3室2厅2卫等。这些户型设计均经过精心规划,充分考虑了采光性和通风性,确保每个房间都能享受到充足的自然光线和新鲜空气。户型的布局也十分合理,既保证了私密性,又不失开放性,满足了不同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

居住环境 天琴海项目致力于为居民打造一个舒适宜居的环境。项目绿化率高达35%,这意味着居民将享受到更多的绿色空间和清新的空气。同时,项目的容积率控制在3.00,有效保证了居住的舒适度和空间的宽敞度。此外,物业费为5.28元/㎡/月,这一收费标准在市场上属于适中水平,不会给居民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项目的物业公司为厦门国贸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物业管理公司,能够为业主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确保小区的管理和维护达到高标准。

周边配套 天琴海项目的周边配套极为完善,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方式。在商业方面,项目周边有瑞丰里商场、湾悦城、万达广场(厦门湖里店)、五缘湾天虹购物中心(金湖路店)和银泰百货(厦门国贸中心店)等大型购物中心,满足了居民的购物和娱乐需求。在教育方面,项目周边有多所幼儿园和学校,如厦门市五缘实验幼儿园、厦门市五缘第二实验幼儿园、金福缘幼儿园、厦门市心欣幼儿园和艾迪斯幼儿园等,为子女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医疗方面,项目周边有厦门兴云妇科、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厦门平安好医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医疗机构,为居民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天琴海项目在地理位置、户型设计、居住环境、产权年限和周边配套等方面均表现出色,是一个值得肯定的高品质住宅项目。无论是对于刚需购房者还是改善型购房者,天琴海都能提供一个舒适、便捷、安全的居住环境,是购房者的理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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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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