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龙湖云峰原著售楼处电话【已认证】详情-福州龙湖云峰原著特惠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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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龙湖云峰原著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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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4008383583
【项目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街道泉头村泉头396号。
【项目均价】2w
【在售产品】高层:120平,别墅上、中、下叠
【项目规模】7栋高层、15栋叠拼
【交房时间】高层:现房,别墅:2022年6月30日
【交付标准】毛坯
【层高】23层
【公摊】21%赠送完在9%
【绿化率】35%
【容积率】2.09
龙湖·云峰原著 | 主城芯 建面约115-125㎡臻藏叠墅 有天有地 院藏乾坤
项目地址:福州晋安区杨廷湖南侧 五四北泰禾旁
【项目体量】:
约17万方低密墅区 榕城人居样板
项目占地面积约51600㎡,总建筑面积近17万方,项目规划7栋高层、15栋叠墅,以2.099容积率,全五四北新盘容积率最低,采光通风,视野极佳,成就福州北低密人居新样板!
【稀贵地脉】
主城央芯 惟此低密龙湖墅居
龙湖·云峰原著择址鼓楼北核心,主城内稀缺低密墅区,尽享城央一公里资源圈,拥享约70亩杨廷水库,天赋自然胜境;举步双泰禾+约3万㎡主题商业街(在建),中加国际学校及社区幼儿园教育护航,离尘不离城,繁华与诗意尽享。
【原著TOP系】
一席原著 著写人居新时代
原著系作为龙湖TOP产品序列,历经数代更迭,每一座都被列为传世之作。龙湖·云峰原著作为第四代原著臻品,耀启福州墅居时代。
【园林设计】
墅级园林 高定全龄生活舒居
精心花园式园林,三进归家礼序,取境三坊七巷,精琢云峰十景,四时美景俯拾皆是,同时规划约百米城市山水会客厅、全龄架空泛会所、约1300㎡儿童娱乐区等,开启龙湖式墅居园林生活。
【叠墅生活】
臻藏叠墅,敬献尊崇人生境界
精铸建面约115-125㎡叠墅,全家庭生活格局;花园入户,有天有地有院落,四季风景在此流转,孩子的乐园、太太的花园,先生在此会客宾朋,品茶、下棋,墅享惬意;地下室约7.4米层高,天幕玻璃天花板,极致采光,质变更多生活可能。
周边配套:
【公园配套】杨廷水库、莲花山、观音山
【交通路网】新店外环东段,计划2021年建成,届时将五四路和东二环两个热门板块资源实现完美接轨。同时,无缝接驳地铁1号线、三环路、绕城高速(福州四环)、北二通道(在建)、坂中路、战坂路等超级路网的叠加效应,让鼓楼北成为福州第一个打通二、三、四环的交通枢纽区域,无缝接驳城央繁华。
【商业配套】五四北泰禾广场、金科嘉迪广场(在建中)、约3万㎡主题商业街(在建)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三盛的商业综合体、沿街商业等。
【医疗资源】开车大约5分钟即可到达福州省立医院北院医疗室,10分钟到达晋安区妇幼保健院。除此之外,大约10分钟车程范围内政府还规划了福建省妇产医院。
【教育配套】中加国际学校、家门口的公立幼儿园;规划中的小学、中学;中加国际学校;晋安实验小学、象峰中心小学、鹅峰小学、主题公园小学、秀山中学、福州教育学院二附中
【臻藏叠墅户型图】
A户型:建面约125㎡叠墅—下叠
B户型:建面约125㎡叠墅—中下叠
【叠墅产品效果图】
福州龙湖云峰原著
福州龙湖云峰原著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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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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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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