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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5-02-26 17: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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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仓山区洪湾路东侧、高宅路北侧。用地面积68.35亩,总建筑面积约18.33万方²,容积率3.0以下;由16栋23F-31F高层商品房、沿街商业、一层及局部二层地下室及规划配套用房组成。

建总流花溪畔项目已于今年4月启动设计试桩。据建总集团最新透露,流花溪畔(一期)国庆期间将完成展示区支护施工。项目建成后将结合地铁、流花溪公园景观

建总底价摘高宅152亩地块

备案名流花溪畔

今年3月30日,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所属榕圣建设公司共斥资32.92亿元竞得高宅片区三块宗地,总面积152.46亩,平均楼面价10970元/㎡【点击了解>>】。

随后10天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并于同日火速备案,备案名为“流花溪畔(一、二、三期)”。

建总流花溪畔项目三块宗地位于仓山区洪湾南路东侧、高宅路北侧,均为纯商品房项目,地处风光旖旎的流花溪畔,未来将结合地铁、流花溪公园景观打造为高品质宜居社区。其中——

流花溪畔一期(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四)面积68.35亩,拟建住宅、商业,容积率3.0以下(其中商业计容面积≤8300㎡),限高100米以下,可建设立体生态住宅。规划16栋23F-31F高层商品房。

流花溪畔二期(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三)面积36.2亩,拟建住宅、商业,容积率2.8以下(其中商业计容面积≤2000㎡),限高100米以下。项目拟规划6栋26-30F高层商品房。

流花溪畔三期(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五)面积47.91亩,拟建住宅、商业,容积率3.0以下(其中商业计容面积≤3000㎡),限高100米以下,可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仓山高宅拟添逾40万方商品房

配套安置房、商业体育文化设施

据了解,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项目(高宅村旧改项目)是全国首批、全省重点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2023年8月,仓山启动高宅村项目征迁,征地面积265亩,涉迁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涉征户数749户。今年3月21日,项目实现净地交地,顺利实现一季度土地出让。

根据出让规划,仓山高宅地块将建设一大批高品质商品房(住宅体量逾40万方)安置房(高宅花园)及相关的商业设施、体育文化配套。未来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福州建总流花溪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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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合法权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公共收益公示更加及时全面、公示内容更加完整真实、公共收益管理支出更加规范,围绕当前公共收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前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经营和账户管理、使用管理、公示和审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七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01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02加强经营合同(协议)监管

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事项,应当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备。

03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鼓励由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中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分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使用公共收益的情形、条件、额度和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04明确公共收益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开展房屋保险和体检等事项的支出,为探索城镇房屋保险和体检制度拓宽经费渠道。

05加强财务审计

为避免增加公共收益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年度公共收益收入金额进行分类施策: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进行审计;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年审计1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实行统一审计。

06增加“业账社审”条款

鼓励将“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公共收益收入、支出由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的管理制度”写入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公共收益财务监管制度,由居(村)民委员会成立业账监管小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来源:福建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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