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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房地产市场中,万科城市花园凭借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众多购房者的目光。它坐落于闽侯荆溪镇光明村,虽不处于城市核心地带,却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尤其对于刚需购房者而言,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选择。
自然景观与规划设计
万科城市花园的自然景观资源得天独厚。北侧紧靠荆溪大道,西侧 3 公里为城市公园,南侧 2 公里为绿洲寨公园,基地中部还规划了 5000 多平方米的公园绿地。项目巧妙地利用这些资源,将规划绿地打造为重要景观花园,通过借景和借园的设计手法,把红线外公园与小区内部花园有机融合。北区设置五栋高层住宅,南区设置三栋高层住宅,分别形成组团,中心留下大花园,高层住宅共享中心花园,户户可观景。同时,设计顺应周边城市肌理,通过建筑高度变化打造丰富城市天际线,引入北侧山景资源,以轴线串联,形成层次丰富的景观空间。
整个居住区以小区东侧出入口为主轴,结合各庭院景观、广场景观及步行道路景观,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景观体系和丰富多彩的绿化空间。社区以入口会所为核心,结合绿地公园、组团花园、底层架空等空间,形成高参与感社区公区体系。架空层作为过渡空间,联系城市空间和公共花园,引导人流进入社区,同时也是接待空间和社区形象入口。环境设计与建筑风格相融合,住区内园林景观空间最大化,营造出休闲、轻松的氛围,让居住者能 “体味都市情怀,尽享自然雅趣”。
项目优势尽显
交通便捷,近享鼓楼资源
地铁五号线的通车以及未来地铁 8 号线在家门口的规划,让万科城市花园的交通优势凸显。车程至鼓楼大约 15 分钟左右,这使得居民既能享有鼓楼区的优质配套,又能受益于鼓楼溢出的人口红利。对于在鼓楼工作的刚需购房者来说,便捷的交通大大缩短了通勤时间,降低了生活成本。
公园社区,绿色生活
万科城市花园号称把公园搬到家楼下,出门就能享有 2.7 万方的公园配套,还有 5000 平米的儿童公园和 2700 平米的街角公园。丰富的公园资源为居民提供了充足的休闲空间,无论是日常散步、遛娃,还是锻炼身体,都能在小区周边的公园中实现,真正实现了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户型合理,总价亲民
小区提供 79 平米、89 平米、109 平米三种户型,整体空间利用合理,采用大面宽设计,均价在 13500 元 / 平米,总价相对较低。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这样的户型和价格既能满足居住需求,又不会带来过大的经济压力,是刚需购房的理想选择。
面临的挑战
周边配套有待完善
目前,万科城市花园周边的配套设施较为一般。学校教育、商业医疗等配套都属于普通水平,出行目前主要依靠公交,平时买菜和日常生活还要依赖隔壁小区的店铺。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需要等待周边配套进一步完善。
商圈发展缓慢
荆溪板块的发展速度较慢,发展周期较长。而且区域内有几大物流工厂,大货车较多,行车噪音较大,对居民的生活环境有一定影响。这也使得该板块在短期内的吸引力相对较弱,需要较长时间的发展和改善。
市场分析与购房建议
目前万科城市花园均价 8888元 / 平米,开发商在首付、返租等方面给出了较大的优惠力度,加上政府补贴,购房成本进一步降低。从市场整体情况来看,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期,房价提升周期不确定,但荆溪房价继续下跌的空间不大。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如果房子是生活必需品,且喜欢万科城市花园的环境和户型,那么现在是一个可以考虑入手的时机。当下买房,应优先选择性价比高、宜居且未来有潜力的板块,在满足个人喜好的同时,确保房子具有一定的性价比,这样即便房价有小幅波动,也不会留下太多遗憾。
福州万科城市花园是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楼盘,虽然目前存在一些不足,但对于刚需购房者而言,其优势依然明显。在购房决策时,购房者应综合考虑自身需求和市场情况,做出明智的选择。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合法权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公共收益公示更加及时全面、公示内容更加完整真实、公共收益管理支出更加规范,围绕当前公共收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前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经营和账户管理、使用管理、公示和审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七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01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02加强经营合同(协议)监管
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事项,应当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备。
03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鼓励由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中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分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使用公共收益的情形、条件、额度和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04明确公共收益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开展房屋保险和体检等事项的支出,为探索城镇房屋保险和体检制度拓宽经费渠道。
05加强财务审计
为避免增加公共收益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年度公共收益收入金额进行分类施策: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进行审计;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年审计1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实行统一审计。
06增加“业账社审”条款
鼓励将“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公共收益收入、支出由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的管理制度”写入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公共收益财务监管制度,由居(村)民委员会成立业账监管小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来源:福建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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