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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骏花漫海墅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石狮中骏花漫海墅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项目特色:生态宜居地产 江景/海景地产 配套醇熟 品牌地产
物业类型:别墅
物业公司: 世邦泰和
物 业 费 :4.8元/m²/月
装修状况:毛坯
项目位置:石狮市石狮黄金海岸
开发商:石狮市闽南黄金海岸渡假村有限公司
建筑类型:联排 独栋别墅
建筑面积:402,000㎡
占地面积:211,000㎡
车位信息:地上车位数100 ; 地下车位数2000
总户数:54
容积率:1.9
绿化率:46%
项目简介
相较于常规别墅项目的约1.2容积率,中骏·花漫海墅主动容损,少建一排别墅,将容积率降至了约0.63。
在花漫海墅,无论是社区茶亭规划、双重私家院落,还是加高院墙、宽景横厅、大师级标准等,无不彰显着强烈闽南家庭情怀。
【纯墅社区】纯粹院墅群,纯粹业主圈,出入皆人物,邻里即吾友。
四、大师建筑,现代院墅奢居新境
【新亚洲建筑风格立面】现代时尚与传统元素完美融合,呈现简约时尚、大气典雅的别墅视觉享受。
少建一排别墅,为高质生活不计成本。主动损容的【0.63超低容积率】、最宽【18-21M宽尺楼距】,建筑让步阳光,人均占有更多的土地自然,业主墅居体验更加舒适。
【2.1m高院墙】私密高院墙,以高度私密性,构建生活私域。
三进世家门仪,非凡气度归家礼序
【一进:奢阔墅区会所】独立大门,殿堂气度。
【二进:尊崇社区大门】气势门头,结合金属格栅,大气高贵。
【三进:高定院墅大门】独立入户,真院墅独有的仪式感。
五、三景三境,进园即入画
巧借湾海地势与周边景色,深挖闽南地域文化,勾勒“舟、雲、浪”三景三境的景观之美。
六、纯粹院墅,大师级奢居体验
【前庭双后院】 私家园林土地,演绎春耕夏种。
【长在院子里的茶亭】将茶亭搬到院子里,360°景观环绕下,好友会晤品茗更显恬静高雅。
【星空露台】面朝大海,伸手摘星。聆听晚风吹拂,仰头无垠星海。
【百变地下空间】家庭私享领域,定制专属生活场景。
七、高定精装,梁志天大师执笔
【约10M大横厅】IMAX极致观景视野, 院前花海院外海一览无余。
【弧形艺术吊顶】【无主灯设计】【极简岩板景墙】自带大师高级感。
【总统套卧】独占一层,集独立书房、女王级衣帽间、豪华卫浴一体,奢级居住体验。
【高标交付】定制化增配升级,世界豪宅应有之意。
厨房增配洗碗机,增添烹饪的享受,缩减家务的劳累。
卫浴空间双台盆洗手台设计,搭配豪华浴缸,同时兼顾男女主人不同需求。
智能马桶升级舒适生活体验,并为女主人定制智能化雾镜,带来更有品味的生活享受。
八、户型品鉴
【观潮】建筑面积约210㎡ 至臻5+1户型
【藏海】 北入户 建筑面积约150㎡ 宽奢5+1户型
【藏海】 南入户 建筑面积约150㎡ 宽奢5+1户型
石狮中骏花漫海墅
中骏花漫海墅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石狮中骏花漫海墅售楼处电话:400-8556-400
楼盘详情介绍,位置、小区环境、房价、周边商业配套、户型等楼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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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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