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映悦湖售楼处)-首页网站丨欢迎您丨福州新投映悦湖售楼处电话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新投·映悦湖:福州晋安区的现代美学标杆
新投映悦湖开发商电话☎☎℡TEL;400-8383-583(来电尊享优惠活动)
新投映悦湖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已认证】
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来电即可享受买房优惠!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可预约案场内部销售人员,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
新投·映悦湖(备案名:新投湖心境)是新投集团在福州晋安五四北涧田湖畔精心打造的全新项目。该项目由福州三江口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3日,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等,是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福州国企。新投·映悦湖作为新投集团的又一力作,以其现代美学设计和高品质居住环境,成为福州时代标杆。
新投·映悦湖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涧田湖畔,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5221㎡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46509m²。项目内部规划有多种户型,包括143㎡的4室2厅3卫和79㎡的3室2厅1卫等,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项目的设计注重建筑的协调性和每一户的私密性,力求打造晋安区低密精工住区,为居民提供舒适宜居的环境。
生活配套
新投·映悦湖周边的生活配套非常完善。项目周边有多个大型购物中心、超市、餐饮娱乐场所等,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此外,项目周边还有多所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教育和医疗服务。项目的优越交通条件使得居民可以轻松到达福州市中心,享受城市的繁华生活。
新投·映悦湖作为新投集团在福州晋安区的全新力作,以其现代美学设计、高品质居住环境和完善的配套设施,成为了福州房地产市场的一颗璀璨明珠。项目不仅为居民提供了一个舒适宜居的家园,也为福州的城市发展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们期待新投·映悦湖在未来能够继续发扬光大,为更多的人带来美好的居住体验。

户型鉴赏
新投·映悦湖的户型设计独具匠心,既体现了现代美学的简约大气,又兼顾了居住的实用性和舒适性。143㎡的4室2厅3卫户型,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宽敞明亮,适合大家庭居住。79㎡的3室2厅1卫户型,则以紧凑实用为特点,空间利用率高,适合年轻家庭或小家庭居住。所有户型均采用大窗户设计,保证充足的自然采光和通风,营造出明亮舒适的居住环境。
编辑
编辑
编辑
🔴福州新投·映悦湖🟢售楼处
新投映悦湖开发商电话☎☎℡TEL;400-8383-583(来电尊享优惠活动)
新投映悦湖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已认证】
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来电即可享受买房优惠!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可预约案场内部销售人员,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合法权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公共收益公示更加及时全面、公示内容更加完整真实、公共收益管理支出更加规范,围绕当前公共收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前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经营和账户管理、使用管理、公示和审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七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01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02加强经营合同(协议)监管
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事项,应当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备。
03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鼓励由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中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分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使用公共收益的情形、条件、额度和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04明确公共收益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开展房屋保险和体检等事项的支出,为探索城镇房屋保险和体检制度拓宽经费渠道。
05加强财务审计
为避免增加公共收益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年度公共收益收入金额进行分类施策: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进行审计;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年审计1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实行统一审计。
06增加“业账社审”条款
鼓励将“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公共收益收入、支出由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的管理制度”写入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公共收益财务监管制度,由居(村)民委员会成立业账监管小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来源:福建住建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