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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西溪云境:IMAX级视野,一见钟情的居住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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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华与宁静之间,寻找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是现代都市人共同的追求。象屿西溪云境,作为厦门同安区的一颗璀璨明珠,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精湛的建筑设计和卓越的居住体验,成为了众多购房者心中的理想之选。
项目位于老城芯区域,交通便利,周边多条主干道交汇,可快速通达城市各主要区域。同时,项目靠近地铁站点,出行更加便捷。此外,项目周边还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为居民提供多种出行选择。
象屿西溪云境的建筑设计独具匠心,采用现代简约风格,注重空间的开放性和通透性。2-2#楼作为瞰景新品,其设计更是将视野最大化,让居住者可以尽情享受IMAX级的景观体验。一线临溪的位置,让居住者可以近距离感受自然的美丽与宁静。南地块、中轴位置的布局,不仅保证了充足的日照,也使得项目四周被公园环伺,形成了一个绿色生态的居住环境。
建面约122㎡的3+1房设计,充分考虑了改善型家庭的需求。户型方正,布局合理,动静分离,保证了居住的舒适性和私密性。客厅宽敞明亮,连接阳台,延伸了居住空间,同时也提供了更好的观景视角。主卧室配备独立卫生间,增加了居住的便利性。此外,还设有一个多功能房间,可根据家庭需求灵活使用,如书房、儿童房等。
象屿西溪云境不仅注重居住的舒适性,还提供了完善的社区配套和服务。项目内部设有儿童游乐区、健身区、休闲区等,满足居民的日常休闲娱乐需求。同时,项目还引进了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贴心的服务。
象屿西溪云境,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精湛的建筑设计、卓越的居住体验和完善的社区配套,成为了厦门同安区的一处理想居所。2-2#楼瞰景新品的推出,更是为改善型家庭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在这里,您可以享受到IMAX级的景观体验,感受到自然的美丽与宁静,享受到家的温馨与舒适。象屿西溪云境,期待您的加入,一起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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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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