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万科城市之光售楼处电话【已认证】详情-福州万科城市之光特惠提前预约

莆田楼盘发布 2024-11-20 21: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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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色】:金山大道、稀缺江景房、地铁直通家楼下

【项目地址】:仓山区三环快速与金山大道交汇处(金山大道橘园洲桥头旁)

【品质户型】:约89-165㎡三至四房

【装修情况】:带装修

【占地面积】:177183㎡

【商业面积】:自带约20000㎡商业

【物业公司】:万科物业,连续10年蝉联全国物业百强榜首,服务480万户家庭

【容积率】:约1.8 【绿化率】:36%

项目周边配套

【交通配套】:地铁4号线起点站(在建中)直通家楼下,3站到鼓楼、7站东街口。

公交17条线路畅达全城;出社区上高架快速路(在建),全程无红绿灯,一脚油门直达台江芯。

【商业配套】:仓山万达商圈、爱琴海购物商圈、金山万科里、 蔚蓝广场、新华都购物商场、大润发、万象里商圈

【公园配套】:滨江公园、乌龙江湿地公园、福州沙滩公园3大公园环绕

【医疗配套】:省立医院南院(三甲)、福州总院四七六医院(三甲)、孟超肝胆医院(三甲)、福州国德医院优越医疗配套

【社区配套】:自带约2万㎡综合社区商业、约4050㎡幼儿园、下沉式泳池、约210亩大师级园林等完善配套

『区位+稀缺江景+热销』

/别人羡慕的江景,此刻是你家窗景/

金山江景红盘 福州双冠王

金山大道旁、橘园洲桥头、乌龙江畔,360°配套醇熟生活圈

约70-110米城市沿江天际线

近揽约千米主城区难得江景

万众青睐,荣获2022年1-12月福州主城区+闽侯商品住宅网签面积+网签套数双冠王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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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便利』

/家楼下的环线地铁,想去哪都方便/

不用出社区,业主专属电梯直达地铁刷卡层

『大师级园林』

/地铁省的时间,花在社区内的花园里/

约210亩大师园林,把家安在公园里

【社区内多个主题园林】

茶田氛围的舒雅漫园,主景沙生植物的秘密花园等,

归家,是一场穿越花园的旅行;

【最大约2500㎡社区中央绿岛】

孩子和大人都向往的草地露营,下楼就能玩;

【8大全龄运动场】

生态慢跑环,标准篮球场、儿童足球场、福州罕有网球场;

【下沉式泳池】

堪比星级酒店泳池标准,不出小区就能畅游一番。

【北区示范区实景大片 诚邀品鉴】

景致丰盈的归家体验,自在生活的沉浸式社区聚场

花与树相得益彰,营造看得见的诗意生活

臻选植被遍地葱茏,唤醒城市的自然记忆

阳光雀跃清风微拂,缤纷多彩自此成为生活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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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网络、只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第一时间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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