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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4-12-22 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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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地址 湖里华荣路168号

装修状况 带装修公共部分带装修

建筑形式 塔楼

规划面积 8069 平米 建筑面积 36471 平米

容 积 率 2.66 绿 化 率 30% 房屋产权 洋房70年 规划户数 226户 车 位 数 地下车位数203

物业公司 厦门市豪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 发 商 铭爵山庄(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华荣壹号院傲立鹭岛门户,交通优势明显,三桥一隧双地铁,周边配套完善,五星酒店、学校、银行、医院等近在咫尺。纯住宅无底商规划,进口幻彩黄金花岗岩铺装、LOW-E中空玻璃、近13%公摊率,匠心打造精品,岛内仅此12层花园洋房,建面约58-125㎡精奢小户。承袭万千繁盛,划界精奢人居高地。得院一席,盛启人生进阶!

【洋房】岛内难得12层小高层,全石材干挂,一线国际品牌软硬装加持,拎包入住。

【精奢小户】建面约58-125㎡小面积1至3房,进阶人生高峰。

【公园环伺】对望仙岳、湖里公园,俯视悦华湖景秘境、佛祖山公园,咫尺山海健康步道。

周边设施

教育配套:天安小学、南山学校、湖里中学、厦门三中等;(具体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商业配套:项目近距离湖里水上乐园、SM、自贸区、湖里文创、海上世界(在建)、万象城等繁华商圈;周边悦华、翔鹭两座五星级酒店;

医院配套:儿童医院等

休闲配套:外景对望仙岳山、湖里公园,俯视悦华湖秘境、佛祖山公园

小区配套

华荣壹号院业主自动成为尊贵VIP,享受到各种VIP服务,例如:为社区提供有机食品平台、家政、老人及孩子托管等附加服务;定期开展食疗健康讲座等社区活动,增进邻里关系,将家园打造成健康、和谐、温馨社区的典范

交通状况

厦门岛主干道一嘉禾路、成功大道、 东渡疏港高架于此纵横交错,1公里范围近抵海沧隧道、厦门大桥、杏林大桥、海沧大桥,连接第二东通道一翔安大桥(在建),快速通达翔安国际机场(在建)、厦门北站等交通枢纽。

毗邻地铁1号线殿前站、3号线华荣站,厦漳泉城际轨道R1线(报建),多维立体式交通,厦门本岛、厦漳泉乃至国内国际均可随心驰骋!

楼层状况

5栋11-12层纯洋房住宅

开盘将推2栋,约103套房源。

户型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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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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