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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年底,楼市走向终于开始打明牌了!
首先,政策工具箱越开越大。从“金融16条”、地产“三支箭”齐发,到岛外限购放开、推行“房票”制度……各种利好猛砸。
再看市场交上来的答卷,也洋溢着一股暖意。据厦门网上房地产数据,11月厦门一手住宅成交3681套,同涨超135%,创下今年新高。
从政策松绑,到成交回升,楼市复苏的火苗渐起。对于购房者而言,如何抓住机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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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信号爆灯,楼市政策底明牌!
盯紧这3条买房逻辑!
楼市利空出尽,再往前一步,就是黎明。
眼下,消息面持续温热,回暖曙光已现。从政策环境看,拴在楼市身上的缰绳,将越来越松。
继岛外限购松绑后,近期“房票”新政横空出世,为市场回暖再添一把火!
本次“房票”新政推出,将“拆迁款”变成买房“代金券”,成为拉动购房需求、促进新房销售,推进楼市复苏的一大途径。
反观市场,成交回升,弥散的信心也正在复苏。而行情筑底修复期,就是调仓置换的窗口期:
一方面,能以更低成本,实现居住改善和资产优化;另一方面,等未来大盘上扬,溢价空间更大。
眼下时机有了,具体到楼盘又该如何选筹?
历经本轮大洗牌,楼市泡沫褪去,市场正在回归以真实需求为主导的时代。
换言之,当“普涨”预期落幕,当真实需求取代短线投资,当“一纸概念”无法支撑价值,唯有盯紧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确定性价值,才更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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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便利生活,无需等候
有天有地,墅质花园洋房
学校就在家门口,实景现房
即买即住即办证,所见即所得 //
项目信息
占地:约1.7万方
建面:约5.78万方
容积率:2.4
绿化率:约36%
物业费:高层2.6元/月/㎡;洋房3.5元/月/㎡
产权:70年
主力户型:约129~142㎡洋房
/ 学区现房,限时特惠/
最高可享约144万元优惠
社区规划
3栋高层住宅(32-33层),3栋多层洋房(4-6层)
厦门【海晟颐翔湾】
海晟颐翔湾·翔安核心区实景现房
海晟颐翔湾售楼处电话400-8383-583【售楼中心】
海晟颐翔湾24小时热线◆温馨提示:看房需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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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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