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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5-03-09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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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润滨江府,正是品润地产摘得的樟[2021]拍05号。而永泰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是福建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100%控股的子公司。

企查查资料显示,福建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坚俤,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3MA332CNG6G,企业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商务楼26层A02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据悉,品润集团起始于福州,布局全国福建、云南、湖北,江西、四川、广西等众多城市,先后打造有30多个项目,开发体量超800万㎡。其中在福州开发过榕南礼居,滨江一号等项目。其中,在鼓楼区双下路与首凤路交叉口东北角,开发有4.82亩“品润商务大楼”。

城峰镇十八坪位置图(来源百度地图)

品润滨江府(樟[2021]拍05号),位于城峰镇十八坪,用地面积38891平方米(约58.3365亩); 规划用途为商服-零售商业(商铺、商场)、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房)、交通运输-城镇村道路用地(支路)。

主要规划指标:

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1.0,小于等于2.0;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8%,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设限高50米。其中商业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住宅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8米。

其他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

1、宗地用地总面积3889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设用地32222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6669平方米;配建商业计容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高于20%(含20%)。

2、沿地块东、南两侧无偿配建城市道路6669平方米。

3、竞得人应配建:

公共服务设施:(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站、健身活动室)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1所,建筑面积不少35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6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220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应集中设置,产权无偿移交政府;(2)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结合门卫收发室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快递服务用房;(3)垃圾分类屋2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结合垃圾分类屋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点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4)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方便对外开放使用;(5)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配置,其中门卫收发室和快递服务用房计入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本地块内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市政设施:设置不少于10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同时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率不得超过20%

品润滨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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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合法权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公共收益公示更加及时全面、公示内容更加完整真实、公共收益管理支出更加规范,围绕当前公共收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前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经营和账户管理、使用管理、公示和审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七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01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02加强经营合同(协议)监管

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事项,应当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备。

03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鼓励由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中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分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使用公共收益的情形、条件、额度和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04明确公共收益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开展房屋保险和体检等事项的支出,为探索城镇房屋保险和体检制度拓宽经费渠道。

05加强财务审计

为避免增加公共收益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年度公共收益收入金额进行分类施策: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进行审计;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年审计1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实行统一审计。

06增加“业账社审”条款

鼓励将“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公共收益收入、支出由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的管理制度”写入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公共收益财务监管制度,由居(村)民委员会成立业账监管小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来源:福建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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