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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4-11-18 15: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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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印象外滩项目位于东部新城,是福州“东扩南进”的发展核心,项目占地118450平方米(约178亩),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由A、B两大地块组成,Art-Deco经典建筑风格,共规划有28栋高层住宅,产品面积68-220㎡,产品种类丰富,选择面广,满足不同置业需求。外拥闽江、内揽浦下河双水岸景观, 花海、远眺鼓山风景区,尽享自然风光。四季花海园林汲取异域精华元素,将设计理念、地域元素、人文景观浓缩于一体。项目周边规划4、6号线地铁,潘墩站及会展中心站就项目旁,未来交通更加通达。

【项目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濂水路与潘墩路交界处(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旁)

【品质户型】:住宅、商业。项目占地178亩,总建筑面积约50万㎡,规划有28栋高层住宅,户型面积68-220㎡二至四房。

【在售产品】:四房两厅三卫199-220m2 / 四房两厅两卫142-164m2 / 三房两厅两卫90m2 / 三房两厅两卫109m2 / 四房两厅两卫118m2 / 四房两厅两卫128-140m2

【产权年限】:70年

【生活配套】交通:项目位于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旁,周边交通路网发达,可通过南江滨路、南二环路、林浦路、潘墩路、南三环路等主要干道达到

【中发·印象外滩】,公交线路有:307路、177路、501路、306路。地铁:两条地铁经过,6号线潘墩站,4号线会展中心站。

幼儿园:福州市仓山区城门中心幼儿园、青苗荟幼儿园、阳光国际幼儿园等

中小学:福州潘墩中心小学、麦顶小学金源浦下分校、林浦小学、福州红山中学、福州第六中学

综合商场: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永辉超市、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在建)、福建商业广场、麦德龙(福州仓山商场店)等。

五星级酒店:福州中庚喜来登酒店、福州闽江世纪金源会展中心大饭店、聚春园会展酒店、中庚聚龙酒店

医院:福州市二医院、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州白湖亭医院

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农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政中国邮政等其他: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福州规划馆、福建省新科技馆新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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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网络、只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第一时间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据央视新闻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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