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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楼盘发布 2024-12-23 2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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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招商悦鹭湾

均价:30000元/㎡

主力户型:高层:79㎡、93㎡;洋房101㎡、128㎡

最新开盘:2024-03

交房日期:2024-12-01

楼盘地址:海沧区马銮湾西片区孚中央西路与孚安路交叉口东北侧

电话:400-652-0118转接6666

整体概述

联发招商·悦鹭湾楼盘位于厦门海沧厦门·马銮湾·延奎实验小学(孚中央分校)旁,由厦门联招和悦投资有限公司精心打造,项目正持续推售中(总价220万起),通过对项目价格、项目户型、交通配套、教育配套、生活配套、小区规划等维度进行分析,联发招商·悦鹭湾楼盘价值评分为8.9分。

项目配套

交通配套

周边直线3km范围内有3个地铁站(鼎美、东瑶、马銮中心),轨道交通发达,距离最近的地铁站是鼎美。周边直线1km内有16个公交站,距离最近的孚中央公交场站站仅有181m,周边公共交通极为便捷。

教育配套

直线3km范围内有16个幼儿园;9个小学,如海沧第二实验小学、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小学、芸美小学、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孚中央分校、西园科技小学等;8个中学,如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海沧校区、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思齐校区)、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海沧校区初中部、厦门熹海高级中学、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等。

生活配套

楼盘直线3km范围内有1个一级及以上医院,为医疗需求提供了保障。

楼盘周边3km范围内有1个商场,基本可满足日常购物需求。

楼盘周边生态环境优越,周边3km范围内有13个公园,距离最近的仅313m,非常方便日常休闲使用。

户型鉴赏

厦门-海沧-联发招商悦鹭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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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以上据国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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